根据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现对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予以公示:
一、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同一年度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依据同一检查事项实施行政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等特殊重点领域,以及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协查、数据监测等工作需要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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