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鲤城区站前
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公开选定房屋补偿基准价
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泉鲤建〔2018〕178号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17〕28号)的规定,拟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应当选择五家以上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益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准价评估。
为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屋征收部门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18年8月6日发布《关于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选房屋补偿基准价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泉鲤建〔2018〕164号),并在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通知公告,截止2018年8月14日下午17:30止,共6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并符合报名条件。2018年8月15日下午15:30公开开标,六家评估公司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经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家评估机构为中选的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中选的五家房地产评估机构不能协商推举牵头估价机构,并经现场随机抽取确认一名牵头估价机构,中选的五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分别为:
1、泉州名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泉州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福建明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4、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5、福建中诚信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其中牵头估价机构为福建中诚信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