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国庆节期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9-19 10:37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国庆节

期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的通知


泉鲤建〔2019205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当前时期的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初,开展国庆节期间全区在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在建工程建筑用砂等材料使用情况。在建工程钢材、水泥和建筑用砂等建筑材料使用情况,材料检测情况是否合格,是否有出厂合格证。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情况。督促我区所有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要进一步落实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随意压缩工期、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危及安全生产行为或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规行为。

(三)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四)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执行省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文件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和履职情况;各项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等。

(六)预防高处坠落管理情况。检查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交底及配备相应防护用品情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验收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查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建立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检查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是否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规定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八)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加大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包括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

(九)施工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情况。检查项目施工围挡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公益广告是否存在破损未修补或及时更换的情况,施工围挡公益广告刊载率能否满足占建筑围挡总面积不少于30%的要求。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由张克曼副局长带队,建工股、区质量站和安全站等工作人员参加,对全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消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立案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成立以张翼局长为组长、张克曼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建工股、区质量站和安全站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股室(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扎实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要落实隐患整改。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对专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督促在建工程各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确保建设工程安全。

(三)要加强安全教育。各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国庆节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学习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并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慎防人心浮动、疏忽大意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监督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隐患整改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鲤城区2019年国庆节期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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