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区房建和市政工程节后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9 10:14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区房建和市政工程节后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

 

泉鲤建〔202014

区属各建筑工地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股室(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建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20] 8)、《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市近期往湖北探亲、出差、旅游返泉就业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6)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节后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20]9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主动告知湖北疫区拟返泉的从业人员和务工人员在疫情解除前不得提前返泉;对经动员后仍坚持返泉的相关人员,用人单位须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用人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防疫机构采取措施将人员安置到指定的隔离区。

二、全区春节前已停工的受监房建和市政工程需要在202029 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区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区住建局批准并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三、疫情解除前,各建筑工地继续于每日14: 30前汇总报送《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及亲友摸底汇总表》至区住建局建工股邮箱(w22355820@126.com),并备注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