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住建局工作职能清单
时间:2024-11-29 09:30 浏览量:1

全称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7楼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95-22355816 

负责人姓名

张智鹏 

工作职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按规定指导、管理、监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管理、监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市级下达的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监督、管理和租售工作。 

(三)组织指导开展房地产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房地产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管理。 

(四)承担辖区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管理辖区职责权限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依法管理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的责任;按规定开展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定额的实施与监督工作;依法指导、管理全区建筑工程造价。 

(五)承担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 

(六)承担全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七)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及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八)承担推进建设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建设行业的技术进步。承担建材(含新型建筑材料)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对新型建筑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管理。 

(九)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十)承担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十一)按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含下 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行政审核审批股)。协助本单位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综合协调本单位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党建、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机关效能、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综治、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办理涉及本单位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培训及技术职称评聘材料送审、报批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财务、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 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

    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詹晓兰,联系电话:0595-22355816   

    财务室负责人:陈珊珊,联系电话:0595-22355818   

    党委办主任:许明霞,联系电话:0595-22355595   

    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人:曾惠鑫,联系电话:0595-22138828 

   (二)城市建设股。负责按规定组织、指导、协调全区职责权限内城建项目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相关建设业主单位实施辖区职责权限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等城建项目工程建设。

    城市建设股副股长(主持工作):赵晓亮,联系电话:0595-22355822  

    (三)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协调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等相关事宜;按规定开展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定额的实施与监督工作;依法指导、管理全区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建设行业的技术进步;负责对新型建筑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发展绿色建筑工作。

    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机构资质的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牵头组织辖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人:张雷凯,联系电话:0595-22355820  

    (四)房地产与物业管理股。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违规违法行为;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做好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指导、管理市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任务;审核发放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住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配合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配租、配售工作。

    房地产与物业管理股负责人:林永福,联系电话:0595-22355819

    (五)鲤城区房屋征收中心。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服务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鲤城区房屋征收中心主任:孙克璞,联系电话:0595-22355585

    (六)鲤城区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承担住房保障服务、房地产及物业服务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鲤城区住房中心主任:林文锦,联系电话:0595-22350870

    (七)鲤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承担辖区内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安全、造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服务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鲤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法人:苏志群,联系电话:0595-22353055

    鲤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中心主任:林传雄,联系电话:0595-22355883   

   (八)鲤城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城建项目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鲤城区城建中心主任:张清芬,联系电话:0595-22355822

    (九)鲤城区房屋安全中心。承担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的信息管理、动态监测、宣传培训、等级鉴定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355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