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度泉州市鲤城区
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市住建局、区政府下达的2017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区住建局决定与辖区各区属建筑业企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控制指标
(一)杜绝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建筑施工死亡总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二)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三)深化施工扬尘治理,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工程项目占地面积在5000m2及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水炮。全区“省级、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和“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创建率高于上年。全区建筑业企业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
(四)每月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要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要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自查清单、项目部自查表册和岗位自查卡片,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及时、如实在“泉州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填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填报率不低于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企业每季度召开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议,研究部署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检查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每月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逐级分解本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落实到基层。
(二)推进施工安全管控体系建设。严格按照《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支撑、外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区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必须选用“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息系统”中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合同造价达5000万元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全面推行模架一体化服务。按照《鲤城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鲤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鲤城区建筑施工贯彻落实遏制安全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评估,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同时,企业要组织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专题培训,让每一名员工充分了解本岗位风险点的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本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三)深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落实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推广应用机制砂混凝土。对采用生产施工一体化的预拌混凝土方量达10000m3及以上且效果良好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予以信用加分。3月1日起,新设立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福建省绿色搅拌站建设示范图集》建设。6月1日起,向泉州市直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应达到绿色搅拌站的标准要求,对没有与本市运输企业签订预拌混凝土运输合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停止向市直工程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做好分批分区域禁止使用河砂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准备工作。2018年1月1日起,我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禁止使用河砂生产预拌混凝土。
(四)提升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水平。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扎实推进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项目部月自评、企业季度检查考评和企业年周期自评制度,全面推广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严格执行《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除雨天外,施工期间每小时开动喷雾(淋)系统不少于10分钟,并留有记录备查。严格按照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方案,做好补缺补漏和巩固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五)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纳入企业检查内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企业检查反馈闭环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分类信息台帐,跟踪落实整改到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禁发生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
(六)夯实质量安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学习宣贯等活动等宣传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作业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物资普查、登记、建档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等防范措施。一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做到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按规定程序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七)加强建筑渣土发包管理。工程项目渣土发包人必须将渣土运输发包给渣土车管控平台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且在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中,应当明确净车出场、不超载、不滴撒漏、不乱倾倒、按规定路线行驶以及首次进入工地的渣土车辆必须为净车的约束性条款和经济惩罚措施,并严格执行。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是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控系统目录库中的车辆。对未督促运输企业对出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存在“滴撒漏”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推行分类集运和现场回收利用,积极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实现建筑渣土减量化和资源化。
(八)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措施。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签订责任书。不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严格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把责任制落实到项目、落实到班组和岗位。适时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措施,对完成责任制目标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管理不力、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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