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鲤城区公租房租金减免公示
时间:2026-02-26 14:45 浏览量:1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细则(试行)的通知》(泉建规〔2025〕13号)规定,经复核,现将符合鲤城区公租房租金减免条件的保障对象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序号

保障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隐藏)

公租房项目

套型面积(㎡)

原应缴月租金标准(元/㎡)

现应缴月租金标准(元/㎡)

减免依据及理由

减免期限

1

林*卿

3505001957******14

华星安置小区

52.43

1.6

0.8

细则第三条(一)第1项“有1名一级、二级、三级残疾成员的,或保障家庭中有2名以上(含2名)残疾人的”、第3项“保障家庭中有特困供养人员的”

2026年2月至2028年6月

2

盛*理

3505001958******36

高科雅园

38.69

5

2.5

细则第三条(一)第1项“有1名一级、二级、三级残疾成员的,或保障家庭中有2名以上(含2名)残疾人的”

2026年2月至2028年6月

  鲤城区住建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