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4-30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常办〔2022〕2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3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常泰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2-05-23 13:00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中心、办:

      为深刻吸取出租房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出租房火灾多发势头,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对居住出租屋进行排查整治,摸清底数,整治和消除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改善我街道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标准

      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疏散条件、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配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平面布置和内部装修、火灾警示和逃生演练等方面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三合一”、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隐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各社区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同时要采取发布通告、发送短信、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对全街道居住出租屋房东进行动员,明确房东是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居住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居住出租屋较集中的区域,宣传有关居住出租屋消防管理的规定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15日前)。根据排查整治重点,对辖区居住出租屋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场所数量、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填写《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表》(附件1),建立“一家一档”。每周收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并将《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2)于每周五下班前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三)分级处置阶段(6月25日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社区要负责督促整改,于6月25日前全部整改销号。对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统一汇总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通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或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整改。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成效阶段(6月30日前)。街道消防工作站将对居住出租屋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检查和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遗漏的单位和隐患,组织开展隐患“回头看”;结合治理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巩固和保持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研判火灾风险。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综合管理责任,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深入开展火灾风险精准研判,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与常泰派出所加强沟通协调,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日常督导检查,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层层落实任务、级级压实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典型火灾案例宣传和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鼓励广大社区居民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联系人:谢杰星,电话:28052739,邮箱:ct28052739@163.com。

      附件:1.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表

      2.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房东

     

      联系电话

     

      居住人员总数

      □10人以下 □10人-30人 □30人-100人 □100人以上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具体问题

      平面布置和内部装修

      1、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是  □否

     

      2、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相连通的(三合一场所)

      □是  □否

     

      3、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

      □是  □否

     

      4、外窗设置防盗网等障碍物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且无法从内部轻易开启

      □是  □否

     

      消防安全责任

      5、出租房业主与租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未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

      □是  □否

     

      6、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群租房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是  □否

     

      安全疏散条件

      7、不具有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或仅设有一部疏散楼梯的未设置缓降器、逃生梯或借用相邻建筑等作为第二辅助疏散出口。

      □是  □否

     

      8、居住30人以上,且每层建筑面积>200㎡或层数>5层的出租屋未设置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

      □是  □否

     

      9、居住100人以上,未设置封闭楼梯间

      □是  □否

     

      10、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存在堵塞、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逃生的

      □是  □否

     

      电动自行车管理

      11、电动自行车入户或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楼梯间内充电或停放的

      □是  □否

     

      消防设施配置

      12、每一承租户未至少配备1具3kg以上的ABC干粉型的标准配置灭火器

      □是  □否

     

      13、未按要求在每个楼层公共走道配备2具灭火器,公共走道及疏散楼梯间配备应急照明灯

      □是  □否

     

      14、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屋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未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NB联网型效果较好)

      □是  □否

     

      15、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未设置DN20的消防软管卷盘

      □是  □否

     

      16、居住100人以上出租屋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内未设置简易喷淋装置

      □是  □否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17、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及未套管敷设

      □是  □否

     

      18、其他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被检查场所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附件2

      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社区:                                                      统计时间:          

      序号

      检查日期

      居住出租屋地址

      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检查人员

      1

               

      2

               

      3

               

      4

               

      5

               

      6

               

      7

               

      8

               

      填报人:               社区主干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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