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4-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常办〔2026〕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8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8 1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上兴街23号;电话:0595-2805272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常泰街道-工作动态”专栏,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34条。通过“行政行为”专栏重点公开了社会救助(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果等领域信息43条。通过“公告栏”专栏公开了安全生产检查、资产招租等领域信息18条。依托“常泰对山风韵”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基孔肯雅热预防、防汛防台风预警、惠民活动、安全生产需知等民生信息326条。

      二是规范编制公开事项目录。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编制、更新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项目要素齐全完整,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民生服务、工作动态等关键领域,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的公开清单,保障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准确地查询政府公开信息。

      三是推动居务公开标准建设。指导并督促各社区全面落实居务公开制度,2025年,各社区按规定公开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惠民资金发放等事项400余条,有效保障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街道共收到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时办理完毕,未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落实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机构职能变动,及时更新并公开了街道党政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责等信息。全年向鲤城区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份,供公众集中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力配合做好区政府网站街道板块的日常维护与内容保障,确保政府网站栏目清晰、信息准确、链接有效。做强“常泰对山风韵”微信公众号,通过优化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全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与可读性,积极运用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政策传播效果。在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集成政府信息查询、政策资料取阅、办事指南查阅、申请公开受理等多项功能,并配备专人提供咨询引导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循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监督与管理机制,明确由办事处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综合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负责日常推进的工作格局。强化部门间的协同联动,认真整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社区居务公开的“标准化”与“常态化”尚存短板。个别社区存在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公开栏维护不到位等现象,居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向楼栋、网格延伸。

      二是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效能的“集成化”水平有待加强。专区现有功能以信息查询和资料取阅为主,与“一网通办”、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的融合度不高,“查询-咨询-办事”一站式服务链条尚未完全打通。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居务公开标准建设。明确社区居务公开时限,建立街道定期巡查与社区自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推动公开常态长效。

      二是打造政务公开综合服务体。积极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接,推动将更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接入政务公开专区。培训专区工作人员成为“政务通办导办员”,实现从单纯信息公开向“公开+服务”融合的转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常泰街道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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