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常办〔2021〕2号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鲤城区常泰街道上兴街23号;电话:28052720;邮编:3620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常泰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5条,其中,常泰动态信息169条,占75.1%;通知公告30条,占13.3%;各类专栏信息26条,占11.6%。
2020年,常泰街道加强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公开渠道。据统计,“对山风韵”官方微信平台,目前总用户数为1266个,2020年共发布微信推送380条,累计达625条。常泰街道积极通过新媒体的方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了解民意,发布信息,让民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0年,常泰街道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在机关大院宣传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出租管理、机关效能建设、企业及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科教文卫工作、农林水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城监工作等10项政务信息,每月更新一期,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府办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善常泰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涉及公共部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救灾、保障性住房、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食品药品监督、就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工信领域等15个领域,并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以及公开层级。
4. 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截止今年年底,街道在信息公开栏中政策解读专栏里,共更新数量18条,其中2016年1条,2017年5条,2018年8条,2019年2条,2020年2条。
街道通过互动交流栏目的街道信箱、咨询建议等多种方式扩展政策咨询投诉受理渠道,为广大居民答疑解惑,使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未收到居民来信及咨询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受理申请的数量
截至2020年底,街道收到1条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20年底,街道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总数为1条,答复类型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常泰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并于每年年底向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报送年度档案登记表。
2019年,常泰街道向区档案局报送文书档案共576件,其中永久176件、30年80件、10年320件。
2020年,常泰街道向区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件;向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17件。
2020年,常泰街道收到1条来自网上平台转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属于“无法提供”类型,街道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者作出答复并存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常泰街道结合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一是依托区政府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共分为13个栏目: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法规文件、街道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公告栏、行政行为、财政预决算、便民服务、招商指南、“三公”经费、政策解读,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内容, 2020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9条。二是开设“对山风韵”微信公众号,拓展信息公开面,发布街道发展动态、精神文明建设、办事服务信息、创城创卫宣传、政策信息解读、机关职工活动等内容,2020年累计发布文章380篇。三是在机关大院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出租管理、机关效能建设、企业及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科教文卫工作、农林水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城监工作等10项政务信息,每月更新一期,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组织领导情况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机关每个办公室明确了1名信息员,配置办公所需软硬件,规范了各类服务窗口。
2. 制度建设情况
我街道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街道对各社区的居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对各社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3. 对本单位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 |
1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49 |
265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便民服务类信息数量不多,更新不够及时,内容比较陈旧,结合民众关心的内容较少。二是街道和社区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够健全,执行“三审制”不严,有表格未审批。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便民服务信息发布。深入挖掘事关民众教育、就业、医疗、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信息,采取多种形式丰富便民信息并结合图片、表格增加可读性。二是严格实行“三审制”。制定《常泰街道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分发给机关各部门和各社区,要求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均需填写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和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鲤城区人民政府常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7日
鲤城区常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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