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01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23〕27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8
各社区,街直各有关单位: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是一 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血液供应保障工作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省《献血条例》)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做好血液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2〕1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确保完成全街道2023年度公无偿献血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动员公民自愿无偿献血170人次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进
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是预防和控制血源性疾病传播,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一件大事;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的一项重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和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和畏难情绪,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无偿献血工作不仅是卫健部门的职责,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职责,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发动工作。充分组织发动所辖企事业、酒店、大型商场等单位员工踊跃参与无偿献血,不断拓宽献血参与者的领域,鼓励健康适龄献血者自愿提高单次献血量(300-400毫升/人)。辖区内规模企业和酒店要从为社会公益事业尽一份力量的高度,积极配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发动单位员工踊跃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2.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有力有序
为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区政府办下达我街道的献血目标任务,街道结合2022年全街道无偿献血完成情况,对各社区的无偿献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献血工作的动员部署,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献血任务安排表,全面部署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确保顺利完成我街道无偿献血年度任务。
3.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结合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制作版报、悬挂宣传条幅、广播、微信群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血液基本常识,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热情,促进全街道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023年浮桥街道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浮桥街道办事处公民
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单 位 |
无偿献血人数 |
单位 |
无偿献血人数 |
办事处 |
50 |
金 浦 |
17 |
黄 石 |
8 |
东 边 |
12 |
田 中 |
8 |
岐 山 |
10 |
延 陵 |
16 |
坂 头 |
13 |
仙 景 |
10 |
新 步 |
15 |
浮 桥 |
8 |
滨 江 |
13 |
说明:①时间:10月13日8:30;
②地址:浮桥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③参加献血者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便于电脑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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