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2-0100-2014-00012
    • 备注/文号:泉鲤政浮办文[2014]22号
    • 发布机构:浮桥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3-27
    关于调整充实浮桥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5-05-15 14:57

                  

     

    泉鲤政浮办文201422

     

    浮桥街道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区近期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入手,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内范围内开展一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下面简称“检查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治的时间

    201448630

    二、检查整治的方式

    此次检查整治以“企业自查自纠、各社区及有关部门检查为主、街道安委会督查”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即检查前不发通知、不定对象、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方法进行。

    三、检查整治的内容

    1、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燃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检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严格时序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48日至630日,分四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48日至430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协调、督促本社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在去年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不漏一个行业、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单位,并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阶段(51日至531日)。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分区域、分行业进行无缝隙、拉网式大检查。各社区检查要全覆盖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部门检查要全覆盖所属企事业单位。要重点检查本辖区、本行业组织开展情况和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现场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列出单子,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和督查阶段(61日至620日)。街道安委会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抽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对抽查、督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621日至630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检查整治进行总结验收,查缺补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和部署检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街道安委会研究、解决

    五、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液氨,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尤其要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道路交通方面。首先,要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和摩托车超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车道行驶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第二,要加强驾驶人培训管理,对驾驶客运车、校车和渣土车的驾驶人推行不适岗制度;第三,要加快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常态工作机制,深化重点人群和重点单位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第四,在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要增派警力上路执勤,加大路面巡查密度,落实每月10日、20日、30日开展24小时全省路面执法统一行动;第五,要大力推进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提高路面见警率,形成整治合力;第六,要建立健全道安办督查、考评机制,强化督导通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第七,要深入开展渣土车(土方车)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渣土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治和消除隐患。第八,要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进行一次详细摸底排查,将车辆情况、驾驶人和押运人情况、交通违法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严厉查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违规行为,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街道道安办牵头负责,派出所、安办、城管站、执法中队等部门配合,其中,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执法中队牵头负责,安办、城管站等部门配合)。

    二是建筑施工方面。首先,要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第二,要继续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第三,要强化巡查。重点巡查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第四,要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第五,要严格执法。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一律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城管站牵头负责,派出所、执法中队、安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此外,要加强违章搭盖建筑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用于生产加工、经营、人员居住的各类违章搭盖建筑物(构筑物),建立基础台账。同时要分门别类、疏堵结合,对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或存在较多隐患的,采取停止使用、限期拆除的方式治理违章搭盖,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执法中队牵头,城管站、派出所等单位配合;非法占地搭盖整治由国土资源所牵头,执法中队、城管站、派出所、安办、工商所等单位配合)。

    三是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按照“五整顿、两关闭”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企业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落实了监管和整改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完善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一是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涉及制冷系统运行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企业办牵头负责,安办、环保站、派出所等部门配合)。二是大力推进燃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输送管道档案,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彻底查清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或制定整改计划。(企业办、城管站、安办牵头负责,环保站、派出所等部门配合)。三是全面开展胶黏剂、树脂、过氧化甲乙酮(白料)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专家和执法人员对所有胶黏剂、树脂、过氧化甲乙酮使用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和调查摸底,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企业办、安办牵头负责,环保站、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四是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是要紧盯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突出以“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力度,要督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加强“三合一”场所以及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的治理,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安办牵头,企业办、派出所、城管站、执法中队、工商所等单位配合)。

    街道安委会下设11个专项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和各行业牵头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确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制定检查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检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对社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各专项整治工作所涉及的部门和社区要强化主体意识和协作意识,积极配合,大力协作,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带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搞好检查整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在巩固以往成效的基础上,根据“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力求通过检查整治,解决一些根本性的问题。

    (二)要强化检查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常检查、严执法、重处罚等各项刚措施、铁手腕,切实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结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三)要坚持领导带队,重点抽查督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抽查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检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一是11个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在6月底前要亲自带队对所分管业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一次以上检查整治;二是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在6月底前要带队对所辖行业(领域)组织一次以上检查整治;三是各社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每月带队对所分管业务组织一次以上检查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开展检查整治的情况,要形成检查纪要;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登记在册,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形成闭环。

    (四)要强化隐患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基础上,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检查整治的始终,主动邀请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参与执法检查活动,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强化事故预防,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或关闭。对整改无望,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关停。要坚决防止查而不改,一查了之,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要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理,以“打非”促“治患”,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来保障专项整治和大检查的深入开展。

    (五)要注重有机结合,夯实基层基础。一要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二要与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相结合,不断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三要与创建安全发展城区相结合,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治本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要合理安排进度,按期完成任务。本次检查整治的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各部门要合理安排时间进度,集中精力,充分利用3个月的时间,认真抓好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督查、巩固提高四个环节,及时上报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619日,对检查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安办,联系人:吴坤雄,联系电话:22484148,电子邮箱:285747870@qq.com

     

     

    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2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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