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9-01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高办〔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6
    鲤城高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8 11:4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区南环路1051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6层;电话:0595-2248355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9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条。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注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高新区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鲤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等6项政务公开规范流程及制度的有关要求,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主动公开信息及时规范上网、依申请公开件依法依规办理、政策解读提量增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按量移交区查阅场所等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新区立足自身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适时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和社会关切,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平安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高新区没有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件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工作由党政办安排专人、专用电脑进行登记、分类和存储,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按照数量、格式要求,及时将当月政府公开信息的目录、交接文据等纸质版、电子版送交区档案馆和图书馆。

      (四)平台建设情况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途径是在线上,通过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高新区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更新、维护。在线下,通过鲤城区档案馆、图书馆的信息查询中心,以及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栏、LED显示屏等现有场所进行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依规开展,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领导分管,办公室具体落实,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由信息发布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进行“三层审发”,重点对公开信息是否涉密、是否准确、是否及时、是否有效等进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信息内容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鉴于高新区的工作实际,需要公开的内容比较少,类别也比较有限,并且,因政务信息多为单位内部事项和上行文等,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也比较少。

      (二)改进措施

      日常工作中,要更多关注与公众利益相关、社会关切、企业生产、生活、营商环境提升、人才工作等相关的政策、部门信息等,制作更多可公开的政务信息,同时,加大对外部信息的收集力度和政策解读范围,切实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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