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9-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高文〔2024〕1号
    • 发布机构:高新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鲤城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0: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北路99号;电话:0595-2248355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7条,不予公开信息18条。主动公开信息中,3条为机构职能类信息,其余4条为人事变动调整及聘任信息,均在政府网站公开。辖区内政务公开统计报送单位1个,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未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按照流程严格把控公开信息的草拟、审批和发布,并按照发文主体分类建立台账,登记发布政策文件和信息,做好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工作。同时,按时将公开文件报送至区档案馆,每季度填报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在政府网站更新工作动态53条,政策解读1条,高新区文件7条,公告11条,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1条。微信公众号“鲤城高新区”持续更新工作动态、活动预告和总结、主题教育等信息,并根据转载要求,持续转载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等相关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发布信息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审核把关,所发布的内容均通过安全审查平台审查后发布,确保发布信息零差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办事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同时,加大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和培训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增强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各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2.关于园区标准化建设中项目工程、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更新不到位。

      改进措施:1.加强各栏目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各科室(中心)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培训,梳理明确各栏目的负责部门、信息发布要求等内容,尽量减少各栏目更新频次的差距;2.加强新增公开内容的管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针对重点领域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时限等要求,确保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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