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3〕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鲤城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通知》,要求,2013年,高新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认真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9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条,不予公开文件数93条,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3年底,高新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34条,其中2009年11条,2010年11条,2011年3条,2012年8条,2013年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部门设置、机构职能及领导岗位分工等方面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高新区政务网和区档案馆信息查询中心,并在管委会办公地点开设查询渠道,方便有关单位、个人了解和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截至2013年底,高新区未受理任何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单位内部政务信息及内部公文,符合相关文件精神。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3年底,高新区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3年底,高新区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将根据工作要求和开发建设的具体情况,公开更多的便民、招商、办事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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