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25 1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3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鲤城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 20131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6层,邮编:362000,电话:22483550,传真22483525)。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通知》,要求,2013年,高新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认真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9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条,不予公开文件数93条,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3年底,高新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34条,其中200911条,201011,20113条,20128,201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部门设置、机构职能及领导岗位分工等方面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高新区政务网和区档案馆信息查询中心,并在管委会办公地点开设查询渠道,方便有关单位、个人了解和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截至2013年底,高新区未受理任何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单位内部政务信息及内部公文,符合相关文件精神。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3年底,高新区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3年底,高新区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将根据工作要求和开发建设的具体情况,公开更多的便民、招商、办事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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