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高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8: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高新区对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及2021年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围绕本单位重点领域、中心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度,高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7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条,全年政策解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高新区没有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件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政府信息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2名工作人员,分别做好信息的登记、分类和统计、保存,并指定专人按时按量负责将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

    (四)平台建设情况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在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高新区政务公开专栏进行线上更新与维护,同步在线下,通过鲤城区档案馆、图书馆以及政务信息公开栏、LED显示屏等载体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领导分管,办公室具体落实,并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维护,1名兼职人员负责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保管工作。同时,办公室还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与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依规开展。按照要求,办公室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制”,重点对政府公开信息是否涉密、是否准确、是否及时、是否有效等进行审核,确保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信息内容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年度制作的政府信息较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能充分挖掘工作中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对涉及企业服务方面的政策解读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挖掘公开内容,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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