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7-3000-2020-00017
    • 备注/文号:泉鲤海办〔2020〕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海滨街道河长制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海滨街道 时间:2020-03-26 16:43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海滨街道河长制202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鲤城区海滨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城管办代)

      2020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滨街道河长制2020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街道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完善街道级河长、社区民间河长和河道专管员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等河长制保障制度和管理机制。抓好街道河道两岸“八无”(无违建违搭、无乱排乱放、无乱堆乱倒、无乱采乱扔)不断加强,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河道两岸违建违搭巡查力度

      落实河长制工作管理制度,强化两违工作治理,实行河道两岸两违建筑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并逐步对前期增量进行消化和整治,确保河道两岸不再出现违建问题。

      (二)加强河道及两岸卫生管理

      河道及两岸组织专门保洁单位和卫生人员进行管理和保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和督导,发现加快推进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新建涉水工程无关的设施,已有违建设施有计划地逐步清理消化。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

      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黑臭水体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整治,开展饮用水源的宣传力度,推进内河沟及社区水环境整治;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

      (四)加强执法监管

      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河道“四乱”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有破坏河道建设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处罚,持续深化河道 “清四乱”专项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各社区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社区民间河长和河道专管员组织体系,并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社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强化资金保障。街道相关部门和各社区要把河长制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与保护,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五)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社区公众号向社会公告街道河长、社区民间河长和河道专管员名单,在内河沟两岸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附件:2020年度海滨街道河长制工作计划任务表

      附件:

      2020年度海滨街道河长制工作计划任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2020年底

      街道城管办

      2

      河长公示牌管理

      在公示信息有变动时,及时更新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牌上设置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133)

      常年

      街道河长办

      3

      取缔“十小”企业

      取缔“十小”企业,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等工作,防止“十小”企业回潮。

      常年

      街道城管办

      执法中队

      4

      强化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监管

      加强监管,结合“双随机”检查和网格化监管,强化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监管

      常年

      街道环保站

      各社区

      5

      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管

      加强监管,结合“双随机”检查和网格化监管,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管。

      常年

      街道城管办

      街道环保站

      执法中队

      6

      城市黑臭水体发现、报告和处理

      发现城市黑臭水体及时报告并按职责分工进行处理。

      2020年底

      街道环卫所

      各社区

      7

      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常态化推进生猪养殖场(户)关闭拆除和监管执法

      对非禁养区内保留的生猪养殖场(户)全面实行排查、建档立卡管理。

      2020年底

      街道城管办

      街道环保站

      各社区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点正常运转。

      2020年底

      8

      落实河长制各项制度

      落实河长制会议制度、督查和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制度、河道专管员管理制度、巡河月报制度等各项制度。

      2020年底

      街道河长办

      9

      加强日常巡查

      查处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

      2020年底

      街道城管办

      执法中队

      各社区

      10

      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

      完善河长制微信公众举报服务平台,引导公众参与治水监督。

      2020年底

      街道河长办

      11

      联合执法查处“四乱”行为

      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2020年底

      街道城管办

      执法中队

      12

      开展河道及两两岸的保洁工作

      完成河道保洁工作,并开展常年巡查。

      2020年底

      街道环卫所

      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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