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7-3000-2020-00024
- 备注/文号:泉鲤海工委〔2020〕23号
- 发布机构: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2
各社区党(委)支部、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促进街道各社区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海滨街道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伟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云舟(人大工委主任)
薛琮雯(纪工委书记)
林春万(党工委组织委员)
汪雨明(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赖昌锡(纪工委副书记)
徐金钗(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 强(财政所副所长)
傅双美(财政所工作人员)
庄巧红(社区会计核算中心会计)
傅雪薇(社区会计核算中心会计)
黄淑莹(组工干事)
此监督小组成立之日起,2010年设立的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中心(泉鲤海工委〔2010〕114号)撤销。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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