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7-30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海办〔202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新门街101号;电话:0595-2238969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滨街道围绕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方面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历年累计公开1366条。
1.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指定专人负责街道信息的更新发布,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信息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并按照《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清单》的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凡本单位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四是加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对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进行公开,并每月及时更新上一月的财务收支与“三公”消费情况。
2020年度,公布工作动态96条,政策解读7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信息27条,公示公告7条,机构设置及职能 2条,群众反映问题情况落实汇总12条,一、二孩生育登记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7条。
2.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规范公开标准。编制《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在鲤城区政府网站公开,并不断完善。二是畅通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街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管理,在服务大厅设立电子触控一体机,开设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公开内容、办事满意率测评等栏目,保证信息发布渠道的多样性。
3.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方面
妥善做好信访工作办理答复工作,快速回应政务舆情。通过“12345”平台、街道信箱、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等多方式扩展政策咨询投诉受理渠道,回应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街道未收到任何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受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由一名党政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每季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送交工作,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向档案馆、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的相应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通过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凡经过领导审核,确定应主动公开的文件,均在文件成文日期起20日内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二是通过街道宣传栏进行公开。宣传栏每月定期更新街道三公经费支出、工作计划与完成情况等政务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积极作用,定期推送党务、政务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创新举措等公开信息。四是通过服务大厅电子触控一体机进行公开。电子触控一体机开设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公开内容、办事满意率测评等栏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方面
1.组织领导情况
街道由一名党政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即信息填报责任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发的“三审”责任制。重点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2.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继续严格落实《海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海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海滨街道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结合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的重点并细化事项,落实职能部门在相关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发挥好规划、统筹、监督作用,全面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 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 |
23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42 |
29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422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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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部分工作人员尚未树立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观念,提供可公开的文件的意愿不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建全考核机制。2021年街道将针对各科室、社区主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制定出台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需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并建立定期检查和抽查机制,真正使各部门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信息公开外,我街道同时通过公开电话、服务窗口、网络信箱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咨询和查询。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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