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3-3000-2023-00006
    • 备注/文号:泉鲤金办〔2023〕7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7
    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鲤城区金龙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金龙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3-03-07 17:56

    各社区、街道机关及所属部门:

      根据区防灭火办要求,金龙街道充实完善《鲤城区金龙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鲤城区金龙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鲤城区金龙街道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防灭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人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王银水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吴荣连   街道武装部部长

             吴晓云   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魏 扬    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洪朱棠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吴丽萱   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长金   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康少滨   街道综合执法协调中心副主任

             黄少斌   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水岗职员

             黄 海    武装部武装工作岗职员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组长由吴晓云同志兼任,魏扬任副组长,成员由苏长金、吴丽萱、郭思胜、黄景艺、吴俊鑫、黄少斌、黄海组成。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社区;完成扑火救穴任务。

      工作组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街道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社区、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

      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

      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火场指挥组由魏潇宇同志负责,由工作组工作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

      维护火灾区域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职责:

      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扑救组职责:

      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医疗救助组职责:

      负责做好火灾区域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医疗救助组由卫生院院长负责,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社区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社区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社区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街道要与各社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內严禁用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社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街道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一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社区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实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前,后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街道和社区应储备柴刀、灭火工具、灭火器械、物资、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社区应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灾案件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上级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社区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奖惩办法:对扑火有功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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