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1-0100-2019-00019
- 备注/文号:泉鲤江办〔2019〕67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1
明光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在明光花园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名称
江南街道明光花园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组织架构
主 任:王友展 明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许金飘 明光花园业委会主任
吴 勇 远宏物业公司经理
委 员:张 宏 明光社区下片民警
吴玉梅 明光社区法律顾问
黄国情 明光花园业主监事会主任
李雅贞 明光花园业委会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及时调解物业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防止矛盾激化,倡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认真履约、遵守社会公德理念,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二)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
(三)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四)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飞基础上充分说理,细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六)对调解已解决的纠纷要及时进行回访,防止纠纷反复;定期对调解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适时组织有关各方参加区域的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的方式方法。
四、工作保障
(一)办公场所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必需的办公设施。
(二)办公场所建设及工作经费纳入小区物业运转经费。
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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