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1-01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泉鲤江办〔2021〕67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1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1〕1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决定成立江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晓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杨 政 办事处副主任
陈嘉玮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主任
副 主 任:黄志江 人大工委主任
黄渊渊 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陈旭辉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饶帮雄 党工委组织委员
林吟昕 党工委宣传委员
齐继栋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小军 党工委委员、江南派出所所长
李全能 办事处副主任
龚江怀 办事处副主任
朱智勇 江南司法所所长
王君扬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黄凯彬 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综治中心)主任
陈东福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黄鹏昌 江南市场管理所所长
成 员:庄远进 江南派出所副所长
宋广军 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万粉建 党政办主任
王壹欣 城区建设管理站站长
陈栋良 区城市管理局江南执法中队队长
程 帆 综治办常务副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林建治 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芬芬 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文炜 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洪俏容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卓继华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陈清河 市场监管口干事
黄争取 环保站干事
陈韵虹 卫计办干事
黄进德 东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谋荣 王宫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聪敏 王宫社区居委会主任
林少侠 霞洲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珍珍 登峰社区党支部书记
苏建福 登峰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益治 亭店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智盛 亭店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华蓉 乌石社区党支部书记
吴振华 乌石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爱华 火炬社区党支部书记
吴聪明 火炬社区居委会主任
史美扬 锦美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少波 锦美社区居委会主任
洪小春 明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下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定期组织抽调各部门成员开展联合督导、集中检查、工作调研,实行实体化运作。消防工作站成员如下:
站 长:杨 政 办事处副主任
副 站长:庄远进 江南派出所副所长
陈嘉玮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主任
成 员:宋广军 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陈清河 安办工作人员
吴玮宏 安办工作人员
徐艺蓉 安办工作人员
梁智权 江南派出所文职
工作站日常工作事务由宋广军同志负责,以上成员如有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各社区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协调部署推进力度。
附件:1.江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2.江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消防工作站工作制度
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
2.指导、监督、考核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定期分析、通报本行政区域内火灾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
4.组织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消防工作站(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消防工作站系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履行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制订消防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检查督导考核,落实上级督办指令;
3.组织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4.牵头负责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核查、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抄告、移交;
5.配合、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起火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指导、督促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社区消防工作力量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附件2
江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消防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调度消防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消防工作。消防工作相关会议均应形成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落实。
(二)定期检查制度
1.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带队, 每月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专项整治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消防工作站应根据人员配置情况,细化常态化检查制度。
3.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4.社区要每周常态化对居民楼院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楼院长、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三)隐患处理制度
各级检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利用信息化平台或纸质文书如实记录工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示、指导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整改火灾隐患;基层网格员要通过登录泉州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能够当场改正的督促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以社区为单位,由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汇总,督促限期整改并报街道消防工作站备案。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由社区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汇总,于发现隐患或违法行为后3个工作日内报街道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站应当填写书面移交记录,于接到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
(四)宣传培训制度
1.在火灾多发季节、寒暑假、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2.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3.有条件的社区依托服务中心、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4.配合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5.积极鼓励、发动民间组织、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公益宣传培训。
(五)信息报告制度
对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及时进行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门店、小作坊、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帐,采集的信息通过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逐级报告,并登记造册。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对单位场所的类型、安全等级等进行分类标签,提高采集汇聚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消防工作提供日常业务、决策信息支撑。
(六)联防联治制度
街道充分整合综治、安办、城市管理、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管控合力,要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不断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七)督导考评制度
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对重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限时督办,整改闭环。加强督导考核结果运用,纳入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个人绩效管理考核。
(八)档案管理制度
包括社区基本情况、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消防工作制度汇编、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消防器材登记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并做到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