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1-25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泉鲤江办〔2023〕56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8
    江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南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3-11-28 10:55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年关将至,街道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安排及中心任务,结合平安建设“三率”测评、宪法宣传周等各项活动,在辖区内展开为期三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29日)。为及时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维护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维护街道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确保街道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基层调解组织真正发挥作用。通过强化预防排查、及时有效化解,推动街道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干部化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街道、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将各类矛盾纠纷及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及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狠抓落实,明确分工,各社区、街道各部门建立入户排查、分流交办、调解稳控、心理疏导等相结合的综合性处置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征地拆迁、民间借贷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案件;婚姻家庭不和、邻里关系紧张等具有普遍性、易引发“民转刑”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关系民生和群众利益的医疗、旅游、运输、餐饮住宿、金融保险、教育培训、建筑工程、商品房买卖、租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食药安全、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纠纷隐患,进行再摸排,切实做到排查工作“零死角”“零盲区”“零放过”。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24年2月29日以书面形式报送街道司法所。联系人:曾雯静,联系电话:0595-22481148,电子邮箱:jn22481148@163.com。

      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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