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1-25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江办〔2024〕3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6
各社区居委会,江南派出所、街道经济发展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发展的通知》(闽卫医政〔2023〕10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3〕8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4〕12号)文件,及按《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各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量的补充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将今年街道无偿献血指标新增安排如下(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确保完成献血年度任务。
街道将按时序进度对各社区义务献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2024年前三季度对社区绩效考核成绩,(1.按时序进度推进义务献血工作,得0.5分;2.未按时序进度推进义务献血工作,排名前4,得0.4分;3.未按时序进度推进义务献血工作,排名前5-8,得0.3分;4.未按时序进度推进义务献血工作,排名第九,得0.2分;5.未完成50%工作任务的该项得0分)
附件:1. 江南街道2024年无偿献血指标数新增安排表
2.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各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量的补充通知》
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南街道2024年无偿献血指标数新增安排表
单位:人
单 位 |
新增任务数 |
单 位 |
新增任务数 |
登峰 |
15 |
霞洲 |
15 |
亭店 |
15 |
东浦 |
15 |
乌石 |
15 |
王宫 |
15 |
火炬 |
15 |
机关 |
15 |
锦美 |
15 |
||
明光 |
15 |
||
合计 |
150 |
说明:各单位新增任务数=血液需求数(每人次献血量≥300mL)。则每个社区新增血液任务数=45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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