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鲤城区县后街77号;电话:0595-22783514;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2020年度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总数15份,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份,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4份。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增强工作运行透明度。推进重要部署公开,每月发布街道重点工作安排、工作落实、财务收支执行等情况,并将公开范围扩展至社区资产招租、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推动街道、社区信息公开情况落到实处。二是注重民生保障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雷霆行动、社会保障等工作动态、应急预案、典型人物事迹等,针对不实信息及时辟谣,今年来,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150余次。转发疫情防控科普作品,录制宣传音频,利用城管车辆移动宣传防疫知识、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内容等,扩大群众知晓面。三是坚持日常自查整改。落实上级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的自查整改,今年来共发现、整改问题3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3.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做好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参照区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街道权责清单和工作实际,多次征求相关股室工作人员意见,形成16个领域共172条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落实公开网站制度、人员保障工作,及时、准确进行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街道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更新维护。三是做好办事指南编制公开。编制承办事项的办事流程、申请表格、咨询电话等办事服务指南,通过便民服务大厅led屏等向居民群众公开。
4.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注重政策解读实效性。围绕疫情防控、个人所得税、社会救助、十九届五中全会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二是注重信访投诉件反馈时效性。明确专人负责查看、签收政民互动平台、12345平台等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上群众提出的问题诉求,及时分解转交相关股室办理,跟踪落实情况,并按规定时限答复,讲清事情情况、处理结果等,今年来,共处置反馈群众信访投诉423件。三是注重在线访谈针对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重点工作及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确定“门前三包”工作在线访谈主题,充分做好访谈前准备工作,针对网友提出问题进行认真准确解答;高度重视“鲤城微事”公众号“全会精神在鲤城”系列专访,认真谋划,在访谈中向群众汇报街道十三五期间取得的工作成效,宣传解读十四五期间重要工作思路,保障群众对街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及历年来均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发文登记、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于应公开的,在规定时限内向区档案局移交相关公开材料;季度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档案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保存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及时将各类需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上网,定期更新便民服务信息,着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二是着力建设政务新媒体。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发布活动简讯、工作计划、政策解读等,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加强与居民群众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用实线下实体公开栏。在街道办事处大院、便民服务大厅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对“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干部任免、惠民政策等进行定期公示,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办事流程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人事变动后第一时间调整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配齐工作队伍,明确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应急响应预案等,认真落实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等制度规范,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主动公开信息规范上网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 |
8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52 |
2047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2521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来的认真工作,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还不够完善。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后还未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相应调整,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网站个别栏目更新还不够及时,与居民群众生活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数量还不够多。
对于存在的问题,将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做好以下两点工作。一是规范公开栏目建设。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求,按照“重点信息优先展示”“相同领域信息集中公开”等原则,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掌握并熟练运用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加大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自觉,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鲤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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