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8-25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委临工委〔2020〕6号
- 发布机构:临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4
各社区,机关各有关部门,各安全生产组:
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鲤城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泉鲤委办明电〔2020〕2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细化了《临江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鲤城区委临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鲤城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江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3月7日19时05分,南环路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批示,省、市、区全力组织做好现场搜救和医疗救援等工作。为认真吸取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国务院安办,应急部、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立即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形式主义等问题,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深查、细查、严查、查到底,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扎实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开展集中健康管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对街道所有利用酒店、宾馆等改用的集中健康管理场所,立即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从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逐一排查、逐一见底,确保万无一失。对临时改建不影响主体结构但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尽快采取加固等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安全风险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及时更换场所。要严格落实集中健康管理场所建筑安全管理责任,组织专人加强集中健康管理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对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集中健康管理场所改造装修的巡查力度和安全监管执法,坚决依法打击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审核并报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组织开展已开工复工项目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属于老旧危房,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进行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是否堵住消防“生命通道”,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点等安全隐患,对于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或者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达不到建筑安全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危房,不得作为复工人员居住场所,已投入使用的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更换,决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完善集中健康管理场所基本生活条件,为集中健康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2.开展集中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指导服务
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等要开展一对一安全服务,管理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持续运转用电和酒精、口罩等易燃易爆生产场所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3.强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分类严格处置,持续深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利用旧厂房、旧建筑擅自改变功能,如改造成商场超市、旅馆民宿、教育培训、文创健身、餐饮娱乐、群租群住等易引起群死群伤的公共服务场所。采取“业主自查、街道排查、市县处置”的方式,全面彻底排查“四无”(无审批手续、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房屋,特别是排查后又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户一房。对排查出的“四无”房屋,要一律暂停使用,责成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加固等措施分类处置,确保安全。
4.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洽理
要全面排查整治房建、市政、道路、水利、电力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盯住预防高处坠落,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着力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严密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危险化学品方面。要进一步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全链条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基础支撑保障、安全监管能力“五个强化”。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两个导则”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处置各环节安全体制机制。要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要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油气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2.交通运输方面。道路运输要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严厉打击“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人、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临水、长大桥梁、连续长陡坡、团雾雨冰多发等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的行前检测、途中检查。
3.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化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安全提升行动等消防安全治理,深入整治文保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群租房、公共娱乐场所、酒店、养老院、地下空间、“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要加强“三合一”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要做好隔离场所、生产高浓度酒精类的消毒液等易燃易爆企业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用氧用电设施、物资集中区域、电气线路等安全巡查,畅通安全通道,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深入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实施“一社区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管理治理方案。
4.燃气方面。重点整治气站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5.渔业船舶方面。重点整治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渔船安全设备、助航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以及船内“有限空间”辨识管理、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船员持证情况。
6.其他行业领域方面。要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特种设备、旅游、水利、农业机械、学校实验室、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寄递物流等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即日起,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个别行业领域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街道安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履行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街道有关单位和社区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但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对集中健康管理场所和集中隔离点检查时,要严格按照防疫防护标准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到企业检查时也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三)督促指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街道安委会要对街道各部门(单位)和社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街道将组织督导组对各社区、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巩固总结。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街道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是我们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大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任何时候、任何环节,都不能丝毫放松、都不能麻痹大意、都不能心存侥幸;深刻认识到越是当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关键时刻,越要强化安全生产这个前提、这个基础、这个保证,越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能因为安全生产出问题而给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带来更大困难,影响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甚至给全国大局添乱。要把安全生产与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统一起来抓、贯通起来抓,抓实抓细抓到位,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全力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在落实便企惠企政策措施、支持推进企业复产复工的同时,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近期典型事故剖析和面上数据研判,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远程监控、线上监测和现场抽查检查相结合,提供点对点上门服务,真正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对策措施找准,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复工复产期间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必须在岗在位,切实加强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档立账、落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逐项整改到位。要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相结合,对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推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尽快复产复工、释放产能;对安全条件一般的企业,加强跟踪服务指导,有序推进复产;对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不放心的企业,要开展点对点现场指导,加强精准执法检查,实施有效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要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严抓实管,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严格把牢企业主体责任这个“第一道防线”,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生产首责、扛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导则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坚决贯通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操作链”“责任链”。要切实做到专业化、网格化,要注意收集整理所有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内业资料,形成档案,确保可追溯、可倒查。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
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临江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江街道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临安委〔2020〕3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方案,对表开展检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季度首月1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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