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8-30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临办〔2021〕1号
- 发布机构:临江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堤后路80号;电话:0595-22393481;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今年来,街道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数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历年累计公开件数690条。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求真务实,抓好落实工作。街道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2)严格程序,健全审核制度。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由专人报送单位信息,严格网上保密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
(3)及时对接,回应政务诉求。今年来,我街道高度重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认真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对12345、信访系统、区长信箱涉及我街道的各项诉求高度关注,截至目前,共回复诉求件202件(12345平台150件,信访系统42件,区长信箱10件),全部诉求件均做到及时对接解决,并给予较好回应,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重点问题,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公开目录编制。根据街道权责清单,结合街道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制度,对应鲤城区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其中涉及安全生产、救灾、保障性住房、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就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领域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35项和行政服务事项18项,其中政务公开延伸到社区层级的25项,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
(2)探索公开专区建设。在区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依托临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网上办事等服务,将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印刷成宣传单方便群众自取,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等设施,以及饮用水、眼镜、便签纸、消毒物资等便民物资,最大限度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3)统筹抓好试点工作。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两化”建设任务。一方面结合街道实际,建立政务公开专区服务制度,对信息管理、保密审查、群众查阅、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保障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实用性。一方面探索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重新梳理“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为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4.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今年来,本街道共开展政策解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0年度,本街道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明确相关职责,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街道有专人(2名)负责我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网络的后台管理,确保信息上网及时、群众查阅方便。
(四)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立足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延伸,充分发挥街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载体的作用,实现各类公共信息资源的及时推送和共享,开展以海丝文化、街道党建等内容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信息推送。结合实际,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形成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对标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根据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街道积极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0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下一步,街道将对照兄弟单位进一步规范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学习,不断优化,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使街道公开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1 |
8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7 |
95 |
360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182719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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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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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力度水平不理想、解读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教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重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认识。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图板、公众号等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三是建立网站信息审核机制。严格网站发布信息审核程序和定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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