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8-02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临办规〔2023〕4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7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规〔2022〕3号)的相关要求,我街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鲤城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关于执行〈临江街道集体资产租赁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的通知》(泉鲤临办〔2021〕11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鲤城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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