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8-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临办〔2025〕1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3
    鲤城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5-01-03 08:5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堤后路80号;电话:0595-22393481;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4年以来,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数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其他类信息3条,历年累计公开件数712条。

      2.本单位重点领域、中心工作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草案民意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清理情况等工作情况。

      街道根据《条例》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街道开展民意征集1次,网上调查1次,收到各类评价、意见41条,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行政权力、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共计172条,积极传播好声音,提升政府公信力。

      3.本单位居务公开情况。

      2024年,街道从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维度,逐项梳理、形成符合辖区实际的7个社区居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在政务公开专区放置居务公开事项查询指南,方便居民了解到居务信息公开事项,促进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的协同发展;在线下公示栏、档案柜等传统渠道基础上,推进居委会公示栏准化建设,进一步拓宽居务公开阵地,完善7个社区共有的44个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多元化公开方式,构建“街道专区+社区公开栏+小微权力微信群”的居务公开联动模式,把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信息第一时间送到群众“家门口”,不断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公示依申请公开件受理各项流程图、提供网络申请渠道和线下申请渠道等方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按时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网站栏目设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高效率和准确性;提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等设施,以及饮用水、眼镜、便签纸、消毒物资等便民物资,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网上办事等服务,将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印刷成宣传单方便群众自取,最大限度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全年通过“鲤城区临江街道”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687条、“鲤城区临江街道”视频号累计发布信息110条,积极讲好城南故事,传播城南文化;指导居委会推进和规范居务公开,做到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管理规范,推动基层“政居”公开齐步走。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布监督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不够深入和全面,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信息公开得还不够细致;二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敏感性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二)改进情况

      1.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全面、细致地公开政府信息。

      2.不断拓宽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搭起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街道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鲤城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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