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6-01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委鲤工委〔2022〕8号
- 发布机构:中共鲤城区委鲤中街道工作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1
各社区党委、党支部、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 鲤城区人民政府转发《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和提升新形势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鲤委办发〔2019〕59号)要求,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滕明明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西郊社区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吴吉炜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促进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刘俊英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百源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陈忠文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东华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钟华锋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东门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张伟彬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清华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陈祖共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苏炳章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通政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陈国平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新峰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洪丽尚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升平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谢国兴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升文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叶纪华同志兼任中共鲤城区鲤中街道和平社区委员会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鲤城区委鲤中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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