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6-01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泉鲤委鲤工委〔2022〕21号
- 发布机构:中共鲤城区委鲤中街道工作委员会 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1
因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对调整后街道党政领导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张志强(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林宏宇(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主管资产、财政、审计工作,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郑炜煊(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通政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颜李悦(纪工委书记):主持街道纪工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西郊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陈劭龄(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干部、人才、老干部、档案管理、党校及党务公开、关工委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新峰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许华夏(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舆情管控、精神文明(含创城)、教育、科协(社区科普)、文化、体育、文物、旅游等工作;分管统战、台港澳、外事侨务、街道妇联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雷坤洲(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主持街道武装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工会等工作;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百源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黄国清(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
钱建英(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城市建设、人防、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站等工作;分管民政、社区建设、居务公开、残联、慈善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东华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黄振宇(办事处副主任):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计生管理服务、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红十字、老龄工作、农村、扶贫、河长制、社区振兴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升文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李霖颖(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政协联络、经济、招商、党政办、机关后勤、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升平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郑宏伟(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道路交通安全、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市场监管等工作;协助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和平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陈锦航(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法制、司法、禁毒等工作;分管综治、政法、信访、维稳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东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王金莹(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社区“三资”管理、物业公司等工作;负责党政办、机关工会、机关后勤、绩效管理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清正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陈雅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建设、发展改革、重点项目、科技、工业、第三产业、外经外贸、商贸流通、招商引资、统计、金融风险化解、工商联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新峰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杨炀(综合执法协调中心主任):负责综合执法协调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共青团;协助郑炜煊主任抓人大联络工作;协助宣传委员抓宣传、文旅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清华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党政领导因工作分工调整,相应承担调整后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鲤中街道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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