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0800-2026-00014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许准字〔2026〕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2
申 请 人: 福建省集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亭店社区七支路6号
法人代表: 张新琴
申请人于2026年4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单位延续申请(受理事项编号:fjtyC1002378260402000001),本机关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决定,准予福建省集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限延续至2029年5月8日并到我局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362001FJ20200003)。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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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