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浮桥街道党工委及所辖11个社区开展了巡察。10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3项共30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移交问题线索4条。浮桥街道党工委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2条,已完成整改问题30个。此外,反馈补充清单问题5个,制定整改措施15条,已完成整改问题5个。制定完善制度2项。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浮桥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将巡察整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强烈政治担当推动整改走深走实。提高站位强领导。2025年10月反馈会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限。11月审议通过整改方案,细化举措与牵头部门。12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对标整改,筑牢整改组织基础。压实责任抓落实。街道党工委扛起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化销号、限期清零。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全程跟踪督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建章立制促长效。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点,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印发《浮桥街道机关效能管理制度》《浮桥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制度执行、依规办事,推动作风效能提升与中心工作提质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全面”的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2月5日党政会未见相关学习议题,2023年9月27日、2024年3月21日党政会将中心组学习混同为“第一议题”,2024年8月28日党政会将传达学习作为第二项议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目前每月党政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固定作为第一项议程,明确领学人和学习内容并规范存档;同时厘清“第一议题”与中心组学习的边界,通过会前预审机制强化刚性执行,确保两项学习规范开展、严格区分。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至2025年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街道实际工作的理论学习仅19次,与50%以上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2020年以来撰写关于中心组、党建课题的调研报告共18篇,仅满足于规定动作,未结合街道实际凝练创新,整体质量不高;理论学习2021、2022年度学习报告和年度总结内容较为单薄,内容不够具体。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明确理论学习与街道发展对接要求,推动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规范专题研讨流程,明确研讨内容需紧密结合各分管领域工作实际,确保研讨内容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切实实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二是已优化调研选题机制,着力提升调研报告质量,优先选取征迁社区服务保障、移风易俗难点破解、民生实事推进等本土重点、热点议题作为调研方向,确保调研工作接地气、有实效。同时,注重调研成果提炼,积极推动优秀调研成果转化,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着力打造具有浮桥特色的调研工作样板,如“浮桥三治”移风易俗工作入选省级创新案例。三是已规范理论学习报告撰写形式,确保报告真实反映学习成效。明确理论学习报告、工作总结的撰写标准和要求,杜绝仅罗列学习流程、缺乏实质内容的空洞表述。要求撰写报告时,必须以具体学习数据、实际工作案例、专题研讨材料、心得交流内容等核心信息为依据,突出学习成果转化和工作实效体现。
2.关于“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不力”的问题
(1)针对“重点项目推进迟缓”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浮桥大街东延伸段项目要求2023年6月10日完成,街道至2024年10月12日才完成征迁签约工作;浮桥新区综合配套项目浮桥一期项目要求2024年5月底完成,截至本次巡察前仍未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土地清表。配合指挥部对已签约地块进行清表,营造浓厚征收氛围。二是推进征收工作。每周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难题,强力推进征收工作。截至目前,新步社区所有土地均已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征收补偿款1300万元已于2025年6月份全部到社区指定账户,新步安商房和五中江南校区两个项目均已于2025年11月份进场施工。
(2)针对“招商项目投产率不高”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2年以来,浮桥街道在库签约项目34个,已认定投产9个,未投产项目25个,投产率仅为26.47%。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5年来,浮桥街道强化项目全流程服务与管理,推动悦远开发项目、中展望创业园项目、鲤2022-7号地块(建发养云)等项目投产;聚焦数字经济、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推动江南新区国企总部经济项目、新安江新型建筑材料厂房扩建及配套项目、中闽百汇大厦项目等项目投产;聚焦文旅产业招商,推动泉州滨江亚朵酒店项目、全季酒店项目(鲤城)等项目投产。全年共计推动完成投产项目12个,另有3个项目已上报投产,待审核中。实际投产率34%,提升7.53%。
(3)针对“执法改革进度缓慢”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街道未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目前由区委组织部、依法治区办挂派一名区直人员暂时承担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足街道现有2个事业编制空额实际,经与区编办对接沟通,上级明确需4个事业空编才可招考,行政无空编,将持续协调落实1名专业人员,争取早日配备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二是强化法制审核与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制审核方面,聘请福建腾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街道法律顾问,组建由司法所与顾问律师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队伍,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各项决策和文件依法依规。三是在执法监督方面,组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扎实开展执法检查现场监督7次,执法案卷评查4次,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6次,有效提升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通过事前审核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形成全链条法治保障,推动街道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低”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2年未根据《鲤城区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本街道《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2023年意识形态领域通报未突出问题导向,总体以工作情况为主,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存在问题分析不透彻的现象;2025年未及时更新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整充实网络安全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专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成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对照《鲤城区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核心要求修订形成本街道最新《实施细则》,并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督导,实现政策落地与实践指导的有机统一。二是已完成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梳理及通报规范工作。全面重新梳理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聚焦阵地管理、网络舆情处置、意识形态宣传引导等热点重点工作,深入分析每类问题产生的根源,形成2025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并开展专题研究学习。三是已完成2025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整。结合街道人员调整后最新人员岗位工作分工安排,对照当前街道工作需求,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确保街道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责任层层传导到位。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2年对所辖社区的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的备案登记表中未体现责任人或联络人;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笋江月色”2024年发布的部分文章未体现编辑人、审核人;2025年街道办事处门口宣传栏、坂头社区公开栏等宣传载体内容存在褪色、破损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岐山、新步、仙景等社区宣传活动阵地因征迁拆除后没有及时补全,政策宣传、文明创建等内容缺乏固定展示平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辖区社区“两微一端”账号排查及备案完善工作。组织专人对辖区所有社区的“两微一端”新媒体账号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核对账号底数,重点核查备案表填写完整性,对责任人、联络人信息缺失、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及时通知各社区补充完善,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已严格落实街道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三审制”要求,规范发布流程。明确细化编辑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具体职责的内容,要求每篇拟发布文章必须经过完整的三级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完整标注编辑人、审核人姓名方可发布,确保发布内容政治正确、表述规范及违规信息,并定期抽查核查审核流程落实情况切实保障街道政务新媒体发布流程规范、内容严谨。三是已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宣传栏、宣传展板、横幅等载体的内容完整性、外观整洁度,对褪色、破损、模糊不清的宣传内容及时进行更换、修补,确保宣传内容规范。针对岐山、仙景等征迁社区,在过渡安置区合理设置临时宣传展板、临时宣传栏,同步利用网格群、居民微信群等多种宣传渠道,第一时间推送政府征迁政策、民生保障、文明创建等相关内容,确保政策宣传不缺位、不脱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以来,街道党工委未严格落实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的工作要求,仅2020年及2024年各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未每年制定本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订《浮桥街道党工委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推进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落实落地。二是2025年12月底前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会上集中深入学习了重要文章《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开辟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通报街道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26年第一季度按照要求召开浮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针对“压力传导未穿透”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以来1名街道中层干部、5名社区“两委”因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等原因被给予党纪处分。街道党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以及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仅见2024年度记录。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下一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偏少,2020年、2022年、2023年未开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廉政谈话,层层压实责任。党工委书记带头对班子成员和社区“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班子成员逐一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2025年11月下旬已完成谈话,累计开展谈话39人次,收集谈话记录39份,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围绕作风建设与纪律教育,邀请区委党校专家作专题辅导1场,组织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活动2场,集中观看《叩问初心》等警示教育片2场,赴鲤城区源和堂1916创意产业园廉洁教育基地和清廉泉州馆开展现场教学。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专题片、签订承诺书、发放法规汇编,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严肃监督执纪,维护群众利益。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基层“微腐败”和作风问题,2025年以来立案查处涉及农技员补贴、食品安全员补贴、优抚对象补助等民生领域案件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开展提醒约谈6人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源头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5.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群众问题处置有短板”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巡察期间,巡察组先后接到群众举报电话3个,“码上巡”平台反映问题39件,反映问题集中涉及征地赔偿、物业管理问题。因工作人员前期与群众沟通不到位,致使出现舆情及上访。截至巡察结束,仍未完全解决上述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群众通过电话、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及时受理,深入开展反映人的见面沟通,就调查情况及办理意见,按期反馈群众(数据)。今年来,就征收事宜,累计完成信访答复4次,完成中央督办反馈16件,就物业管理问题,累计完成信访答复11次。二是就涉及的征地赔偿、物业管理方面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已成立征地工作专班及物业整治提升工作小组,联合指挥部、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结合专班工作安排深入群众家中开展政策解释及《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章制度的宣传,针对性开展化解处置,就涉及的481户征收对象,已通过长期动员完成签约工作,就剩余19户未签约对象,持续开展动员工作,争取居民的理解,尽早实现签约清零目标。三是针对物业管理问题,就业委会选举事项,推动筹备组依法依规开展筹备工作,强化走访沟通,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就反映的提升小区品质的诉求,配合住建部门现场开展政策解读,由开发商开展规划设计,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尽力满足群众需求,并于楼盘交房期间,配合开发商、派出所做好现场秩序维稳工作,保障推动楼盘交房顺利完成。
(2)针对“总结、报告等材料不严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浮桥街道2020至2024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中,平安渔业乡镇建设补助资金2021至2024年间“共计收170000万元”,实际为17万元。又如,浮桥街道民政办年度总结中,①2020年度低保户“全年共计发放77.2215元”,实际为77.2215万元;②2021和2022年度总结基本雷同,对于标点符号错漏均未更正;③2021年度低保户142人,2022年度低保户147人,但报告中体现为2022年度较2021年度低保户减员4人新增11人,人数无法匹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加强对公文写作规范、数据统计口径、金额单位换算等基础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文字材料撰写水平与数据核对能力。严格审核规范,明确所有上报材料必须经过“经办人自查—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等多级审核流程。特别数据有修改都经过至少两级以上审核,严防出现审核纰漏。二是对涉及发放的低保金、临时补贴和高龄补贴认真核对金额,统一金额表述格式,标注“数值+单位全称”,避免仅写数值或缩写单位,导致表述与实际数值产生错乱混淆问题。三是年度工作结合本年工作重点和实际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提炼总结,避免出现工作总结仅仅把时间和数字进行替换导致年年类同。四是对于低保、特困保障对象的动态更新,进行认真查对,以上年度末的数据为基础,统计好本年度增加人数、减少人数,核对实际增减的数量,准确地统计出当年度的实际总数,确保数据有效匹配、精准溯源。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至2023年党政会记录本均存在拆散后重新装订现象,拼凑加页较为明显且存在党工委会记录与党政会记录混合装订现象。2024年党政会使用活页本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核查补全相关记录,按会议类型分类归档。二是已统一使用专用记录本,规范记录流程,落实季度抽查,确保记录工作规范有序。
6.关于“社区‘三资’监管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1)针对“社区资金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09年12月,东边社区开立农商银行专用存款账户,主要用于核算社区征迁款收支,该社区未将该专户资金纳入财务账套统一核算,专用账户资金长期脱离监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3月该专户的所有收支已录入农村集体三资新版管理平台。二是街道财政所于2025年7月对各社区账户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东边社区存在一个“僵尸账户”,于2026年1月予以销户。三是2025年3月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老师对各社区集体“三资”负责人开展培训,组织社区分管“三资”两委和报账员有关三资管理规定答疑解惑讨论会共3场,并于2026年1月印发《浮桥街道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针对“存在低价出租、超长租期现象”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部分社区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低价出租、超长租期等问题,损害集体经济利益。如东边社区于2006年1月将一块350平方米左右空地,以每年1000元低价出租,租期30年;2016年1月将一栋530平方米五金厂房,以每年4000元低价出租,租期4年。金浦社区于2001年10月将一块1.7亩空地,以每亩每年1000元低价出租,租期30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街道于2025年5月排查了各社区5年以上的经济合同,主要核查租期、租金标准、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并建立问题合同台账。二是东边社区低价合同目前已完成重新评估,待签协议。530平五金厂房低价合同,社区已出具说明该资产年久失修,承租方实际使用面积100余平方米用作五金厂的临时仓库,2022年已评判为危房拆除。三是金浦社区的低价合同已重新评估,补充协议,租金按规定递增。
(3)针对“部分租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浮桥、金浦、延陵、田中等社区均存在租金拖欠问题,截至2025年2月共计9处685752.3元社区租金未收回,其中浮桥社区3处,金浦社区2处,延陵社区3处,田中社区1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9处(浮桥社区3处、金浦社区2处、延陵社区3处、田中社区1处)拖欠租金685752.3元已于2025年5月前全部收回。
(4)针对“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个别社区为完成发布指标出现滥发信息现象,导致社区公开内容与模块要求适配度低,如仙景社区2024年1月“村务公开”模块发布的21条信息与社区居务无关。社区直播仍以活动展示为主,涉及重大会议、重点工作决策的直播较少,群众监督渠道未充分打通,互动质量不高,2024年全年直播280场,活动直播占90%以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培训,通过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负责人的业务能力,以此提升平台发布质量。二是明确社区每季度直播重大会议、重点工作决策的数量,将直播镜头真正对准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实现监督由展示性向实质性转变。三是定期开展信息“回头看”,对已发布内容进行筛查,将公开情况、直播情况纳入社区季度考评,确保平台内容规范、精准、适配。四是各社区于2025年12月和2026年1月份在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要为三资使用方面等内容。
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不相容岗位未相分离”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财政所财务人员同时兼任街道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及政府采购的经办人。如2020年3月55号凭证购买办公用品3377元、2024年8月56号凭证采购空调34992元,采购经办、验收均为同一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街道已于2025年6月设立了总务办公室,专门担任采购经办人,财务仅承担资金核算与支付审核。并对新采购经办进行了岗前培训。健全了内控制度,并于2025年8月制定了《浮桥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按制度执行采购程序。
(2)针对“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1月71号凭证,支付办公大楼维修维护费用21410元,三方询价中有两家为没有工程施工资质的广告公司。又如2021年2月68号凭证,购买应急器材29275元,三方询价中有两家法人为同一人,其中一家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与采购的应急物品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街道于2025年8月制定了《浮桥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今后在采购前将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信息审查,严格按制度执行采购程序。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至2024年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2024年3月64号凭证购置监控设备2套6590元、9月5号凭证购置指挥大屏1套35873元,未按规定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街道已将两笔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入账,并补计提折旧;对2025年4月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
(4)针对“财务报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1月9号凭证,支付繁荣路路灯电费1783.85元,仅附交费提醒函,未见发票;2024年9月66号、77号凭证,支付妇联垃圾分类活动费用2002.60元,发票抬头为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又如大额使用现金支付,2024年累计现金支付邮电费86479.57元且未附费用明细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4年路灯电费发票已全部补齐,并附于账上。街道已于2025年11月将街道邮电费委托银行付款,不再使用大额现金且都有附上费用明细清单。针对妇联垃圾分类活动报支,街道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做到所有报支单据必须手续齐全,凭证完整,审批流程规范。
8.关于“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以党政会代替党工委会做决策”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街道大部分“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但查阅会议记录发现非党工委班子成员的其他区管干部均参与表决,党工委(扩大)会实质为党政会,存在以党政会代替党工委会研究“三重一大”情况。如2023年4月26日党政会研究非公党支部成立事宜,2024年6月27日、9月29日党政会研究干部任免事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后续召开的会议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由党工委会研究决策的要求,规范参会表决流程,非党工委班子成员列席无表决权,相关情况均在会议记录中明确标注。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部分重要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如2022年5月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建议人选、区管干部2021年度考核等次建议,2023年3月任免浮桥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建议人选,2024年12月支付延陵社区2024年第一批耕地恢复项目资金819350元,以上事项均未见集体决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将重要干部任免推荐、重大事项安排等纳入集体研究,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内部监督问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地执行。2024年11月以来,街道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中,为民办实事项目拨款补助、党报党刊征订、玉田渠河长制主题公园项目资金使用、延陵社区2024、2025年耕地恢复项目管护资金等多项重要事项均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研究决策。目前各项整改要求与措施已落实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9.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针对“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辖区共有66个基层党支部,其中有10个支部党员数超过7人,但未设立党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党工委下辖党支部逐一核查,摸清10个党员数超7人未设支委会支部的党员构成、行业属性、工作现状等信息,建立详细台账。经过人员摸排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7个党支部人数人员少于7人,未达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条件。二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支部按规范流程完成支委会选举,明确支委职责分工,福建刺桐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泉州市富嘉轻工纺织有限公司党支部、浮桥社区福隆星城小区党支部已于2025年12月前完成支委会组建,实现机构设置达标。三是组织新当选支委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支委会职责、议事规则、工作流程,定期督查支委会运行情况,确保规范履职。
10.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党费审批主体错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存在以党政会代替党工委会议研究党费使用事宜的情况。如2023年6月30日党政会研究党费使用事宜,2024年6月27日党政会研究“七一”困难党员慰问事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核查2023年6月30日、2024年6月27日党政会研究涉党费事宜的会议记录,明确问题性质并举一反三,已纠正以党政会代替党工委会议研究党费使用的行为。二是明确党费使用、党员慰问等事项必须纳入党工委会议研究,建立街道涉党费议题审核机制,党建办每月核查议题清单,每季度联合纪工委开展专项督查,杜绝审批主体错位。
(2)针对“审批程序倒置”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区委组织部下拨2021年远程教育经费,申请审批时间为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8日才上会研究;2023年1月16日进行春节慰问,2023年1月17日才上会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2021年远程教育经费审批、2023年春节慰问等程序倒置事项的审批材料和会议记录,厘清责任主体,完善流程说明。二是建立事项实施前议题审核台账,明确“先上会研究、后推进实施”,对未履行上会程序的事项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组织街道班子成员、财务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审批程序培训,每月核查重点事项审批时序,未再出现程序倒置情况。
(3)针对“慰问金存在代签代领现象”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至2022年“七一”慰问困难党员和春节慰问困难党员,基本由他人代替签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慰问金发放流程与签字管理。明确现金慰问“专人登门发放、本人当面签收”要求,同步完善发放台账,详细记录领取人、见证人、代领审批信息及时间等关键内容,从源头杜绝无正当理由代签代领行为。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与长效管控。组织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开展慰问金发放规范专题培训,明确资金发放全流程责任边界;联合街道纪工委对慰问资金使用情况、台账完整性进行专项核查,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开展“回头看”,对虚报冒领、违规代领等问题进行检查。截至目前,相关慰问资金均按照规定发放,未出现代领冒领现象。
1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机关党支部个别党员《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备案表》预备期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预备期未满一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备案表》党支部意见栏支委会研究拟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时间在公示之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排查机关党支部及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档案,对预备期未满一年的重新核定起止时间,对支委会研究拟发展对象人选在公示之后的核实发展流程,已完成材料修正与情况说明归档。二是制定《浮桥街道发展党员关键环节操作规范》,明确预备期计算标准及“先支委会研究、后公示”的流程顺序,细化相关材料填写说明。三是已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程序培训,每半年抽查党员档案情况,确保流程合规。
1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以工代干’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街道部分股室负责人由工勤人员担任。如浮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协调中心股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股长均为工勤人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街道已严格对照干部选任规定,按“适配需求、优化结构”导向,摸清干部队伍现状,完成股级干部调整方案制定,持续规范股室负责人任职管理,同步建立年轻干部培育储备、多岗位锻炼机制,有序推进股级干部调整优化,从队伍结构、制度规范上解决“以工代干”问题。
(2)针对“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浮桥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任前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同日即任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后续干部调整将严格遵照规范程序,全面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集体研究”全流程,同时建立选任程序定期核查机制,坚决杜绝程序疏漏,确保干部选任工作客观公正。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3.关于“审计整改进度慢”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审计报告》(泉鲤委审办报〔2024〕3号)提出,浮桥街道(含下属浮桥房地产公司)房产闲置率56.73%,资产闲置低效明显。街道虽已制定出台了《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关于部分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整改方案》,并按区域对现有闲置资产进行分类评估、挂网招租,进一步盘活固定资产,但整改工作进度不够理想,街道提供《浮桥街道固定资产明细表》及巡察组实地抽检显示,街道(含下属浮桥房地产公司)房产闲置仍未及时盘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资产管理机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出台《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关于部分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整改方案》。二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组织人员全面清查资产现状,并进行分类造册;安排专人落实日常巡查,逐一清理被占用的闲置资产,结合资产排查对5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产进行维修养护。三是提高房产利用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展评估、挂网等工作,盘活闲置资产。目前已将闲置资产进行3次挂网进行招租,均流标,后期将根据有关规定加强资产出租工作。四是加强巡查管护。严格落实巡逻、维护等相关工作制度,强化资产日常管理。
(五)补充问题清单方面
1.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①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度、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有的干部发言提纲过于简单,意识形态方面未单列一个问题进行查摆,有的干部发言提纲题目为“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且未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5个方面查摆问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有的干部对照检查材料未结合本职工作查摆问题,流于表面泛泛而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11月27日下午,我街道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问题已对应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审核发言提纲、规范会议流程,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同时纠正相关文件材料错漏、完善发文审核流程,并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②针对“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4月5日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为清明节假期,请假人员一栏共计10人,会议内容却体现应到48人、实到40人。2023年3月17日、7月1日机关支部党课记录中,请假人员在会上发言。2020年5月3日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时间为“五一”假期,2024年10月30日和11月15日主题党日活动照片一模一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修正笔误内容。2024年4月5日、2020年5月3日错写会议时间已纠正;2020年9月23日、2021年7月15日街道机关支部党课记录错写发言人问题已纠正;2022年8月26日、10月31日“机关党支部换届大会”主题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记录已修正,规范会议主题与内容一致性。2023年9月26日未签名的会议记录,已补全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名;2023年3月17日党员大会漏写应到人员问题已纠正;2024年10月30日和11月15日重复使用的主题党日照片已替换更正。二是完成2025年度“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制定,采用“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模式,结合街道实际设计活动内容,避免形式化。三是已严格执行会前1天确认参会名单、会中核对到位人员的流程,参会情况纳入民主评议与测评,杜绝请假人员“被发言”“被参会”现象。四是规范会议记录形式,明确记录要素,主题党日照片实行“一活动一归档”,由支部书记逐次审核记录及照片真实性,确保内容真实可查。五是制定《浮桥街道“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质量评估细则》,每季度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抽查、党员访谈等形式开展督查,结果纳入支部年度考核,强化整改约束。
(2)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规定比例收缴党费。如滨江社区党支部部分党员的月工资分别为3807元、3600元、5000元,均未按规定以1%比例收缴党费,实际按0.5%收缴;仙景社区党支部8名党员月工资为1200至1300元不等,未按规定以0.5%比例收缴党费,实际按1%收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滨江社区、仙景社区、万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党支部进行核查,明确违规党员党费差额,已完成差额补缴及凭证完善;对多交纳的党费核算金额并做好说明,从当月起按规定比例收缴。二是制定《浮桥街道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操作细则》,明确党员月工资收入对应0.5%、1%等不同收缴比例标准,实行“工资基数公示—个人核算—支部审核—街道备案”四级核算工作法。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政策培训,每季度检查基层党组织党费台账,确保党费核算精准、收缴合规。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①针对“党工委会议记录与党员档案材料不符”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机关党支部个别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体现“党工委委员8名,实到会7名”与党工委会议记录“应到8人,实到8人”表述不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建核查小组,对蔡某某、吴某某、吴某某等同志的《入党志愿书》与党工委会议记录逐一比对,按会议记录原始信息修正《入党志愿书》中人数、时间不一致的内容,已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归档。二是建立“支部初审—党建办复审—党工委终审”三级审核机制,明确党员发展材料与会议记录同步管理,核心信息实时核对更新。三是已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员发展材料规范填写与会议记录管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信息同步核对、材料归档等核心要求,明确每半年开展党员档案与会议记录一致性专项检查,随机抽取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评价。
②针对“党员档案材料存在错漏”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机关党支部个别党员《转正申请书》落款时间未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区委组织部再预审意见栏落款时间未填写;浮桥派出所党支部个别党员《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公示表》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至7月2日,落款时间为2022年7月3日且未填写党支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补充完善机关党支部个别党员未填写落款时间的《转正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补全浮桥派出所党支部个别党员《预备党员公示表》中的党支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规范落款时间与公示时间逻辑。二是纠正杜某某思想汇报时间与考察时间不符、考察间隔不足半年的问题,补全某某、洪某某《入党志愿书》中党工委应到会和实到会人数。三是建立“环节签字、逐级审核”责任追溯机制,定期开展党员档案内业检查,确保材料规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共接收移交的问题线索4件,目前已了结4件。接收移交的信访反映0件。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回应群众热切期盼仍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 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常态长效。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实整改落实。街道党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严的基调、实的作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机关部门及社区 “一把手”表率作用。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推进的任务强化日常调度,久久为功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二要深化整改举措,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事、人、心”选人用人逻辑为抓手,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转变工作作风,破解发展瓶颈。持续狠抓制度机制建设,构建“长久立”制度体系,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提质上台阶的持续动能。三要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实现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整改工作与街道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标准和行为习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以实际整改成果回应上级关切和群众期盼。
附件:1.关于巡察浮桥街道金浦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关于巡察浮桥街道黄石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3.关于巡察浮桥街道东边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4.关于巡察浮桥街道岐山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5.关于巡察浮桥街道田中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6.关于巡察浮桥街道延陵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7.关于巡察浮桥街道仙景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8.关于巡察浮桥街道坂头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9.关于巡察浮桥街道新步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10.关于巡察浮桥街道滨江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11.关于巡察浮桥街道浮桥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中共鲤城区委浮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6年1月31日
附件1
关于巡察金浦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金浦社区开展了巡察。10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6个问题。金浦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条,已完成整改问题6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关于“学习教育深度不足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照本宣科,交流研讨不多,学习效果不佳。如,2024年12月9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仅简单进行传达学习,未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2024年10月30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仅参会人员发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制定“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方案。执行既定方案,在社区党员干部会议上组织讨论学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在社区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中,社区干部未按要求逐户核对,未及时将过世高龄老人及时上报街道民政部门对高龄补贴进行核消减员,导致高龄补贴仍然发放到7名已过世高龄老人名下银行账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展开全面排查,核实所有补贴发放对象的信息准确性,特别是对已故人员的核减情况进行重点审查,现由分管两委逐项核实。二是每年按申报期更新比对社区死亡人员名单按要求及时变更人员名单,现由分管民政两委报送社区死亡人员名单。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掌握政策要求,按规定程序要求执行到位。现由分管两委,做好表格登记,实时更新人员名单信息。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经费报销手续不齐全、审核不严”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6月10号凭证,支付社区办公楼电脑室装修及学校前围墙工程款9200元,未附工程量清单及验收单。2020年11月11号凭证,支付社区献血人员补助5000元,2022年12月3号凭证,支付社区献血人员补助5000元,均未提供献血证明。2022年2月3号凭证,支付垃圾运输机械填埋费用800元,发放表中的小写金额为800元,大写金额为贰仟零柒拾伍元整(2075元),大小写金额不符。2024年2月8号凭证,支付参加街道第十九届篮球赛社区运动员服装费用3600元,购买30套球衣,未附签领表。2024年12月12号凭证,支付社区智慧“运动角”土地平整工程建设费46075元,施工合同大写金额有误,为肆万零陆佰柒拾伍元整(40675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巡查以来未再出现以支付个人劳务费形式代替正式发票及对公转账及使用大额收款收据,费用支付佐证材料基本齐全。后续将规范费用支付方式及票据管理:所有支出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对需支付的劳务费、工程款等,要求收款方提供与合同主体一致的对公账户信息,财务人员核对账户名称与发票开具方一致性后办理转账。二是强化发票审核。要求所有经济业务支出必须取得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财务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发票真伪进行验证;严禁使用收款收据代替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退回并要求重开。三是完善费用支付佐证材料审核机制。明确各类支出需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劳务费需附劳务协议及身份证复印件、工程款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单、采购费用需附采购申请+验收单+供应商资质),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三审三查”制度(审核合同要素、查验材料关联性、核查审批完整性),对佐证材料不全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坚决执行财务制度要求,落实报销所需各项材料。
2.针对“补贴发放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 2023年12月7号凭证,支付红色记忆馆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人员监工补助工资1000元,领取人为吴某某,每天100元,无发放依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在社区公告栏、小微权力平台进行双渠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政策依据、发放对象名单、补贴标准及金额,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查阅反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书面答复。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银行账户管理条款及典型违规案例分析,坚决执行财务制度要求。
3.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如2023年1月8号凭证,支付红色记忆展馆改造工程款204597元,开票单位为昌锋公司;支付社区道路环境整治及停车场改造工程291276元,开票单位为古兴公司,两家公司开具的发票收款人均为陈某某。又如2024年10月18号凭证,支付社区繁荣路段市政道路配套工程款388057元,施工方福建昌锋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社区常泰路休闲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款450644元,施工方福建省古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开具的发票显示开票人均为彭某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审核时要求查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项目匹配)、有效期内的专业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存档;严禁委托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的单位开展预结算编制或施工业务。二是规范工程合同与发票管理:签订施工合同时需载明开户银行、账号及税号等信息,财务人员重点核查发票备注栏是否注明工程名称及项目地址、收款账户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对施工方与开票方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委托付款协议》(明确委托事由、金额及责任划分)、原合同主体与受托方的关系证明。
反馈具体问题:金浦社区第一支部吴某某《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确定吴某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与《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时间不一致,推优栏中表述“参加党员42人,发出推荐表42张,收回42张,吴某某获得推荐票3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完成对吴某某入党材料时间的核查工作,对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修正。已组织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明确了入党材料填报标准,提升了入党材料填报规范意识。
附件2
关于巡察黄石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黄石社区开展了巡察。10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10个问题。黄石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25条,已完成整改问题10个。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工作进度滞后,社区内垃圾桶仍维持分散设置状态,未按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行整合归并、设立集中投放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社区现有3个分类亭为集中投放点,逐片推进分散垃圾桶撤除工作,完成撤桶并点工作。通过社区公告栏、居民宣传群、每月开展2次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等形式告知居民撤桶并点相关要求及垃圾集中投放点具体位置。
2.针对防火宣传教育开展不到位,居民防火意识淡薄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防火宣传教育开展不到位,居民防火意识淡薄。2025年1月21日有居民在江滨水利工程草地私自焚烧土堆,火势迅速扩大形成火情。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每月开展1次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强化居民防火意识。二是在社区空旷场地、绿化带等关键区域,增设醒目的“禁止焚烧垃圾秸秆”警示牌,目前已实现关键区域警示全覆盖。三是安排网格员每日巡查重点防火区域,一旦发现违规焚烧行为及时劝阻,防范火灾隐患。
(二)关于“惠民政策宣传方式单一”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主要以公告栏张贴文件、微信群转发通知等式宣传惠民政策,部分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对相关政策了解不足。2025年以来,多名老年人到社区窗口咨询7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表示自己并不知晓相关政策,既未收到通知,也不了解申领流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托老人会每月2次健康讲座,抓住老年人集中契机,向到场听课的老年人讲解社区高龄补贴等老年人关切政策,确保宣传直达目标人群。二是梳理社区70岁以上老年人名单,安排工作人员逐一对未申领老人进行电话通知,清晰告知政策内容、申领材料及办理渠道,避免遗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在负责社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期间履职不到位,在知晓部分拥有耕地承包权居民死亡的情况下,未按实际情况及时对死亡人员进行核减或者变更,导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至黄石社区13名死亡人员名下银行账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社区经办人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社区经办人递交进行了检讨,并提交检讨书;三是认真对照耕地补贴文件,严格发放流程,已圆满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应收款未核销”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12月31日明细账应收征地款借方7000元挂账未核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重新核查挂账明细;已对挂账的征地款借方7000元进行核销;工作中涉及应收款严格按财务规定执行。
2.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12月3号凭证收到程某某厂房六楼租金3000元,会计科目挂到租金收入,未计入应收款科目。2021年12月4号凭证付王某某花圈100元,收据证明人未签字,收据未加盖商店公章及收款人名字、电话。2023年12月8号凭证付工会缺口13915.87元,经费申请表和预算单盖章均盖黄石社区居委会公章,未盖工会公章,审批表未签审批日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在1个工作日内对接相关方,完成补盖章,梳理挂账原因符合条件的完成调账。二是审批表提交前,由经办人自查,双重确认日期填写情况。三是日常财务收支凭证均严格按财务规定进行审核。
3.针对“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 2021年12月4号凭证付清运垃圾费用1800元使用现金支付,违反超1000元使用银行转账的财务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社区财务人员、分管两委和社区主干针对财务制度和有关知识培训1次。二是对超过1000元的现金业务严格按银行转账支付。
4.针对“报销手续不完整,票据不齐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 2023年1月7号凭证发社区工作人员2022年第四季度绩效未附银行代发成功个人明细单。2023年12月10号凭证付健康教育及其他广告宣传费用2843元未附验收单。2024年9月9号凭证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会议误工补贴4100元,只附会议签到表,未附人员名单。2024年9月10号凭证付社区办公楼水电费、老人会水电费3990元,部分发票名称不规范,未使用单位名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社区财务人员、分管两委和社区主干针对财务制度和有关知识培训1次。二是经办人和审批人认真对照财务要求审核报销凭证。三是对手续不全者拒绝报销,确保手续完整。
5.针对“工程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 2022年12月8号凭证付黄石社区旧防堤道路改建10KV黄石头支线迁移杆线工程款23270元,申请表和审批单未签审批日期,工程竣工结算书为复印件非原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申请表和审批单补充签审批日期,工程竣工结算书更改为原件。二是组织社区财务人员、分管两委和社区主干针对财务制度和有关知识培训1次。三是严格对照财务要求,认真审核工程资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反馈具体问题: 2024年11月23日组织开展党课,社区共有党员84人,实际到会参与学习的党员41人,到会率仅48.8%。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党课召开前进行全面通知到位,并要求党员出席。二是制定了党课学习制度。三是对确实无法出席的老党员采用线上学习和送学上门方式,提高党员学习参与率。
附件3
关于巡察东边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东边社区开展了巡察。10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10个问题。东边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6条,已完成整改问题10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一)关于“‘两委’分工未及时更新、公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后,新任“两委”成员分工和联系方式未及时更新公布,部分居民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联系方式不清楚,影响社区服务效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两委”会议,明确每位成员具体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二是及时将更新后的信息公示并放置在社区服务大厅。三是指定一人跟进信息更新和公示。
(二)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力”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卫生保洁不到位,存在杂物堆积、垃圾处理不及时等问题,2025年2月、3月连续两个月因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被上级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每周组织入户宣传,引导496户居民减少乱扔垃圾、堆积杂物等不文明行为。二是每周组织一次全社区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已清理垃圾2.3吨。三是网格员每天下网格巡查,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给刺桐鲤公司每日卫生巡查群进行整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卫生保洁到位。3月份之后未再出现因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被上级通报的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吴某某在负责社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期间履职不到位,未按实际情况及时对死亡人员进行核减或者变更,导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至1名死亡人员名下银行账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展开全面排查,核实所有补贴发放对象的信息准确性,特别是对已故人员的核减情况进行重点审查。二是每年按申报期更新比对社区死亡人员名单和耕地情况,按要求及时变更人员名单。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掌握政策要求,按规定程序要求执行到位;2024.03.31已将该死亡人员所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更改到家人银行账户。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未按会计法相关规定将完整的银行账户及所有经济业务活动纳入统一会计核算”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09年12月东边社区开立银行专用存款账户,主要用于核算社区征迁款收支,社区未将该专户资金纳入财务账套统一核算,专用账户资金长期脱离监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专用存款账户进行全面清查,明确清查工作由财务负责人牵头,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交易流水梳理及原始凭证收集,并将该账户所有收支明细补记入财务账套,补记时需逐笔核对收支凭证与银行回单,编制《账户收支调整明细表》,经社区主任审核后录入财务系统,确保账证、账实、账账三相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银行账户管理条款及典型违规案例分析。
2.针对“落实第三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6至7月,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对东边社区2018至2019年度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清查,并于2020年8月出具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提示东边社区银行存款及公积公益金应核增525885.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社区未对审计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由财务负责人牵头,于15个工作日内对照审计报告问题清单,完成银行对账单与账面余额核对、原始凭证收集整理;补记相关会计分录时,须逐笔核对审计指出的未入账收支事项,经财务负责人复核、社区主任审批后录入财务账套,确保账证、账实、账账三相符。二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机制:收到审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由社区主任牵头成立整改工作小组(成员含财务、纪检),分类梳理问题,明确小组职责分解任务至具体责任人、跟踪整改进度。
3.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一是以支付个人劳务费形式代替正式发票及对公转账。如专户2019年1月以工资表形式支付个人教育用地测量工资15600元、教育用地挖墓工资42840元。基本户2024年3月4号凭证,现金支付吊车及挖机平整场地费用5435元。二是使用大额收款收据。专户2019年1月购买骨灰盒234个共计53820元,未开具正式发票。三是费用支付佐证材料不齐全。2020年2月6号凭证,支付繁荣路东边段沟渠整治费用9137元,仅见发票,未见费用清单及委托合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以来未再出现以支付个人劳务费形式代替正式发票及对公转账及使用大额收款收据,费用支付佐证材料基本齐全。后续将规范费用支付方式及票据管理:所有支出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对需支付的劳务费、工程款等,要求收款方提供与合同主体一致的对公账户信息,财务人员核对账户名称与发票开具方一致性后办理转账。二是强化发票审核:要求所有经济业务支出必须取得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财务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发票真伪进行验证;严禁使用收款收据代替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退回并要求重开;三是完善费用支付佐证材料审核机制:明确各类支出需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劳务费需附劳务协议及身份证复印件、工程款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单、采购费用需附采购申请+验收单+供应商资质),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三审三查”制度(审核合同要素、查验材料关联性、核查审批完整性),对佐证材料不全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
4.针对“部分补贴发放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如2021年6月10号凭证,支付大学生吴某某下居实习误工补贴3000元;2024年1月5号凭证支付居务监督委员参加道路竣工验收补贴900元、2月7号凭证支付居委监督委员吴某某、吴某某施工现场管理补贴6000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在社区公告栏、小微权力平台进行双渠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政策依据、发放对象名单、补贴标准及金额,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查阅反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书面答复;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银行账户管理条款及典型违规案例分析。
5.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如2021年6月11号凭证支付过洋砼路工程预结算费用1000元,预结算书出具单位泉州恒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不具备出具资质。2022年8月3号凭证,支付疫情防控彩板围挡项目费用53521元,施工方为吴某强,开票方及收款方为吴某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巡察以来未出现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强调做到:一是审核时需查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项目匹配)、有效期内的专业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存档;严禁委托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的单位开展预结算编制或施工业务。二是规范工程合同与发票管理:签订施工合同时需载明开户银行、账号及税号等信息,财务人员重点核查发票备注栏是否注明工程名称及项目地址、收款账户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对施工方与开票方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委托付款协议》(明确委托事由、金额及责任划分)、原合同主体与受托方的关系证明。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3月5日组织开展的“参观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共筑禁毒思想防线”主题党日活动,只有社区“两委”和工作人员参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召开“两委”会议,积极探索创新活动形式载体,结合党员需求与兴趣,组织开展活动,如2025年10月23日开展“歌舞颂党恩,重阳敬老情”文艺展演活动;第四季度党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员纪律意识。
(二)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党支部吴某某月工资3000元,未按规定以0.5%比例收缴党费,实际按25至27元不等的金额收缴党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重新学习党费收缴政策,重新核定每位党员每月应缴党费额。二是同吴某某同志传达说明党费收缴标准。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台账管理并定期公示。
附件4
关于巡察田中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田中社区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8个问题。田中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7条,已完成整改问题8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关于“‘两癌’筛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宫颈癌筛查完成率84.34%,在浮桥街道11个社区中排名倒数第二,乳腺癌筛查完成率85.54%,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大宣传,通过微信发送宣传消息7条,公众号消息2条,张贴横幅1条;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2025年“两癌”筛查工作顺利完成,未再排名倒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不够”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2年,党员吴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受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强警示教育,2025年以来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9场,并线上观看打卡。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经费报销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2月29日4号凭证付1月养老金24500元,只附银行回单,未附人员名单。2020年8月31日18号凭证付垃圾分类广告制作费1963元,合同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合同日期未签。2020年8月31日18号凭证购买果皮箱、手提桶费用23780元,合同是复印件,未附原件,合同日期未签。2022年11月25日3号凭证付净水器设施维修工费用398元,附2张收据,每张199元,有规避开票行为。2023年1月31日4号凭证交2023年社区工作人员1月五险8399.52元,申报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2023年2月28日5号凭证付中南办公楼装饰工程维修保证金20934元,发票证明人未签字,工程款支付证书未盖监理单位公章。2024年1月31日3号凭证购买防毒面具6个,防火毯4张360元,审批表时间是2024年1月21日,发票时间是2024年1月22日,存在先审批后附发票的现象。2024年1月31日4号凭证发2024年1月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基本工资18856.03元,工资表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未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2月29日4号凭证付1月养老金24500元,已附人员名单;二是2020年8月31日18号凭证付垃圾分类广告制作费1963元,合同法定代表人已补签字,补签合同日期;三是2020年8月31日18号凭证购买果皮箱、手提桶费用23780元,已补附合同原件,补签合同日期;四是2022年11月25日3号凭证付净水器设施维修工费用398元,附2张收据,每张199元,已申请销号。五是2023年1月31日4号凭证交2023年社区工作人员1月五险8399.52元,申报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已更改。六是2023年2月28日5号凭证付中南办公楼装饰工程维修保证金20934元,发票证明人未签字,已补签字,工程款支付证书未盖监理单位公章。已补盖监理公章,申请销号。七是2024年1月31日3号凭证购买防毒面具6个,防火毯4张360元,审批表时间是2024年1月21日,发票时间是2024年1月22日,两者日期不合规问题已更改审批时间。八是2024年1月31日4号凭证发2024年1月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基本工资18856.03元,工资表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未签字问题,相关人员已补签字。
2.针对“报销手续不完整,票据不齐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3年2月28日5号凭证付吴某某案一审诉讼费43208元,未附发票和诉讼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28日5号凭证付吴某某案一审诉讼费43208元,已补发票和诉讼书。
3.针对“固定资产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2年12月31日6号凭证购买大疆无人机航拍器及相机包等费用12136元,2022年12月31日8号凭证购买大疆无人机航拍器固定资产登记金额为10888元,固定资产前后金额登记不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因是购后退回重购,因此不符。已申请销号。
4.针对“工程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8月31日19号凭证付垃圾分类工程款113725元,竣工验收时间是2020年1月19日,竣工验收自评报告时间是2020年1月18日,竣工验收日期晚于竣工自评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更正垃圾分类工程款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和自评报告时间逻辑。
5.针对“工程款项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2年8月2号凭证,支付居家养老服务站装修项目工程款188965元。未按投标函及招标文件约定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支付,而是一次性全额支付工程款188965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2年8月2号凭证由于时间较久,已申请销号。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针对“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低”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6月19日主题党日活动仅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共6人参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5年以来,提前在支部群发布活动8次,未能到场的党员进行线上自学。
附件5
关于巡察岐山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岐山社区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8个问题。岐山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条,已完成整改问题8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宣传活动阵地因征迁拆除后没有及时补全,政策宣传、文明创建等内容缺乏固定展示平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11月在宣传栏更新2条文明创建信息,在微信群及LED推送3条政策宣传内容,群众知晓率80%;
在11月4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社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培训会,并讨论决定11月下旬向群众发放宣传效果评估问卷,后续再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宣传策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以来有2名社区“两委”成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组织纪律等原因被给予党纪处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员代表会议对2名违纪成员进行通报批评;开展党委书记与违纪成员廉政谈话;召开纪律学习会议,工作人员100%参加,学习讨论违纪案例,成效较好。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报账手续不齐全,审批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9月1号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粘贴单、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书写不规范,无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无单位公章。2020年8月4号购买财产责任险,无保险合同或者保单,无会议记录。2020年9月4号凭证中社区经费开支申请表,开支在1万元以上无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署意见和签名。2020年10月3号凭证购买2台电脑和1台打印机,无采购合同和验收单。2020年12月4号凭证支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入户宣传及登记8700元,无人员签到表,无发放依据。2021年6月4号凭证支付创卫期间围铁皮围栏23290元,合同未体现结算面积平方数,无验收流程。2023年2月1号凭证补协议存款利息87123.28元,未提供相关协议体现协议存款利率。2023年9月3号凭证购买端午节粽子7000元,附件材料不齐全,无购买单价、数量及签收单据。2024年2月4号凭证支付零星广告制作费用8420元,制作协议书、制作清单、验收单日期全部都是2024年2月3日,验收单未填写验收意见。2024年5月4号凭证支付综治保险费7000元及社区两委、工作人员体检费7700元,相应合同均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审核各类票据及附件,补签字,补盖公章。二是11月上旬召开两委会议及居务监督会议,再次明确各类支出(如办公采购,创城创卫、广告制作费用及各种活动支出等项目)必须附带的票据和证明文件。三是每季度组织社区财务人员、分管两委、居务监督成员和社区主干学习财务制度和有关知识,营造重视财务规范的氛围。
2.针对“发放补贴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3月4号凭证支付人口普查补贴13380元,发放名单金额和附件统计金额不一致,缺少会议记录或者发放标准。2021年9月3号凭证支付党支部换届选举公推大会群众误工补贴4800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每季度组织社区财务人员、分管两委、居务监督成员和社区主干学习财务制度和有关知识,营造重视财务规范的氛围。二是要求社区分管两委、居务监督成员和社区主干对需补贴的金额、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并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针对“资质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1月5号凭证支付房屋检测费19572元,未提供开展检测的文件依据或者会议记录,检测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和营业执照,只提供鉴定合同,无检测鉴定结果、鉴定报告。2022年2月3号凭证支付繁荣路片区坟墓迁移款10万元,社区和殡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早于殡葬公司注册时间2022年2月18日,凭证未附清理数量,无结算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每月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学习兄弟社区的成功经验,整合社区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合同的修订与审核工作;二是要求核查资质时,不仅要看对方有无营业执照,还要关注其年检状态、有效期等。
4.针对“存在规避审批监管行为”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存在规避审批监管行为。2024年6月3号凭证200万定期存款利息收入4.1万元,银行凭证无经办人签字,当天继续转存204.1万元,无审批手续、会议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每季度组织社区财务人员、分管两委、居务监督成员和社区主干学习财务制度和有关知识,加强财务规范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党员信息台账显示,9名退休党员联系方式变更超3个月未更新,3名党员居住地址因拆迁变动半年未更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更新了12名党员的信息,并录入党员信息台账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网格成员进行党员信息管理以及《社区党务工作考核细则(补充条款)》的学习。
(二)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吴某某《自传》个人简历缺少1996年8月至2000年8月经历,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为泉州市电子科技学校学生,与2001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泉州天保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存在时间交叉;《关于吴某某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体现会议实到会10人,表决结果为13票同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访谈吴某某及其配偶,收集吴某某《自传》应补充的材料及公司经营证明材料,证实公司由其配偶经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纠正错误票数,并同步开展《社区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流程规范》学习。
附件6
关于巡察坂头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坂头社区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9个问题。坂头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1条,已完成整改问题9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公开栏等宣传载体内容存在褪色、破损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每周巡查社区宣传阵地,对破损严重的载体立即更换,褪色内容当场重印更新,确保宣传载体外观完好、内容清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社区党支部委员吴某某在夜间违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执法部门查获,经酒精测试后属醉驾。2024年坂头社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许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社区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牵头的整改专班负责问题整改;二是组织典型案例通报与首次集中警示教育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完成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三是对受处分人员回访谈话。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部分月份现金余额超过2000元,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如2021年9月现金余额2305.4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完成现金超额部分缴存,撰写2021年9月超额情况说明;已开展1次《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专题学习。
2.针对“经济合同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1月5号凭证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征地补偿款协议日期及甲方负责人均未填写。2021年2月5号凭证繁荣片区征迁款多份协议甲方未盖章,法定代表人及协议日期均未填写。2021年2月5号凭证支付办公电脑维修费,协议为包月协议,支付方式却为按年付费,协议内容互相矛盾且乙方代表未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完成2021年1月、2月3份问题合同的补签、补盖、内容修正;完成2020-2021年合同自查,形成问题台账。
3.针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1年1月5号凭证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征地(大路网变电站)72600元,申请表中“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仅一人签字。2020年2月3号凭证付文明社区奖金,明细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完成2021年1月征地款凭证居务监督委员会补签,2020年2月奖金凭证金额修正;完成2020-2021年重点凭证自查,形成台账。
4.针对“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4月5号凭证付第一季度零星广告费2845元验收单仅一人签名且未签验收意见及日期。2020年3月2号凭证购防疫体温枪980元,审批表大小写金额均有涂改,未取得正式发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完成2024年4月广告费验收单补签补填,2020年3月体温枪采购审批表更换及发票补开;完成2020-2024年报销凭证自查,形成问题台账。
5.针对“原始凭证整理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如2020年4月4号凭证电脑维护费2120元与购买花苗款1700元银行回单存在错位情况。2020年7月3号凭证报销吴某某工伤1111.23元与所附单据金额不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完成2020年4月、7月2份问题凭证的回单重配、金额核对与材料补正;完成2020-2021年凭证附件自查,形成问题台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反馈具体问题:如2024年8月25日支委会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与会人员交流发言中出现“把牢基层卫生单位的职责定位”表述。2024年10月24日支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会人员交流发言中出现“要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推动全省上下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表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完成两次支委会发言记录修正,组织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二)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吴某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备案时间晚于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完成吴某某考察表时间修正,报上级党委审核确认。
附件7
关于巡察仙景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仙景社区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9个问题。仙景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条,已完成整改问题9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宣传活动阵地因征迁拆除后没有及时补全,政策宣传、文明创建等内容缺乏固定展示平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以来社区每月通过小微平台发布22条以上宣传消息,并通过6个微信群发布相关宣传活动,同时也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组织活动、制作立式广告宣传板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二是已安装了5个不锈钢宣传栏,政策宣传、文明创建有了固定的展示平台;三是丰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内容方面,根据不同的人群的特点,宣传相对应的思想内容,如针对学生群体,宣传自主自强、心理健康的思想;对老年人群体宣传中医理疗。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为完成发布指标出现滥发信息现象,导致社区公开内容与模块要求适配度低。如2024年1月“村务公开”模块发布的21条信息与社区居务无关。社区直播仍以活动展示为主,涉及重大会议、重点工作决策的直播较少,群众监督渠道未充分打通,互动质量不高,2024年全年直播24场,活动直播占90%以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明确小微平台的职责分工,各位分管分工协作;二是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如防蚊防鼠、爱国卫生等。三是小微平台发布的信息均与“村务公开”有关,在真实性的基础上保证了合理性。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部分月份现金余额超过2000元,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如2021年2月现金余额10666.57元,2022年5月现金余额4430元,2024年2月现金余额20432.03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24年4月起现金记录及时,每月进行结算,对超过2000元的部分存入银行账户。二是对超过1000元的支付项目,除水电费和老人金外,都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从2025年1月开始取消现金支付,水电费均采用银行代扣方式,其余的全部转为银行转账方式。
2.针对“报销凭证不完整”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如2021年2月5号凭证付清理卫生死角等工资1000元,社区副主任未签批;2022年2月3号凭证付社区路灯管理人员2021年全年工资及用户电量补贴6480元,明细表中制表人及主管均未签名,2022年春节过节费44600元部分人员未签领。2024年4月4号凭证购买篮球赛篮球服6930元未付签领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自巡察以来财务人员和审核人员多次参加财务培训,了解财务相关凭证的具体要求。二是自巡察之后社区财务人员和审核人员对财务报销凭证进行认真严格地审核,保证了票据的合法行完整性。
3.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7月3号凭证社区打印设备耗材费2600元销售清单及验收单均为复印件且复印件未加盖公章。2021年2月4号凭证付2020年用户电量补贴6080元明细表主管未签字,大写金额有涂改,会议记录中部分参会人员未签字且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自巡察以来财务人员和审核人员多次参加财务培训,了解财务相关凭证的具体要求。二是自巡察之后社区财务人员和审核人员对财务报销凭证进行认真严格地审核,保证了票据的合法行完整性。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6月4号凭证购买临时办公楼LED显示屏1365元未做固定资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社区所有属于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均有根据性质进行分类。二是自2025年1月起,所有的固定资产类采购项目均及时做好登记在固定资产账簿上,并进行折旧提取。
5.针对“经济合同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5月6号凭证购买综治财产责任险4960元,合同乙方负责人未签字。2024年3月7号凭证付卫生死角整治排水系统光改暗工程9825元,合同乙方盖章为复印件。2023年7月4号凭证购买金鲤大道项目指挥部日用品13892元,先供货后签订协议且协议日期及乙方代表人均未填写。2021年6月4号凭证购买未成年活动室10台电脑25500元,合同、三家比价材料均为复印件,未见三家商家营业执照、验收材料,会议记录未体现最终采购商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合同审核责任制,自巡查以来,我社区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人,以便履行合同终出现追责问题;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和合理;二是从2025年1月开始,所有的合同、协议、三家比价、验收单均为原件;并且严格核查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合同合法性。三是对合同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和跟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行使权力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2024年6月17日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中出现“坚持人民健康至上的服务理念”表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开始增加支部党员大会次数,一个季度开展一次,实现一年4次及以上。二是在确保组织生活内容合理性的基础下开展了多样化的组织生活,如调查问卷、讨论家庭教育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学习中医养生等。
(二)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党支部吴某某等8名党员月工资为1200至1300元不等,未按规定以0.5%比例收缴党费,实际按1%收缴;吴某某月工资1200元,未按规定以0.5%比例收缴党费,实际按0.75%收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党费交纳的规定,确定所交纳的党费,已通知到9名人员,均已按规定交纳党费。二是指定社区副主任对党费进行管理。三是每个月的党费都附有明细单,并做好了账册。
附件8
关于巡察延陵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延陵社区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5个问题。延陵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4条,已完成整改问题5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关于“重点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为2024年度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原计划2025年4月底完工,截至巡察结束前仍未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软硬件已配备完成,已引进泉州市源龙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已开始正常运转,已有人员入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以来1名原社区居委会委员、1名社区党委委员、1名社区工作人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被给予党纪处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核心要求进行深入解读。通过学习,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二是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同时,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围猎:行贿者说》专题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9月30日7号凭证付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律师服务费15000元,发票为复印件非原件且签订日期、地点未写。2020年9月30日8号凭证付8月工业楼电费1132.66元,审批表社区书记未签字,银行代扣回单和发票金额不一致。2020年10月31日6号凭证付宣传栏安装7500元,竣工决算书甲方代表未签字,日期未写。2023年12月31日11号凭证发放2023年12月养老金375150元,部分人员领现金未签字。2023年12月31日11号凭证付2023年10月献血人员补贴6150元,发放名单13人,会议记录写14人,发放名单和会议记录人数不匹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0年9月30日7号凭证付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律师服务费15000元,发票为原件。2020年9月30日8号凭证付8月工业楼电费1132.66元,2021年换届前我社区审批表10000元以下只需本社区分管及社区主任签名,10000元以上才需要分管、社区主任、书记共同签名。金额不同为存在滞纳金,现已无法补打发票,以后注意。2020年10月31日6号凭证付宣传栏安装7500元,竣工决算书甲方代表、日期已经补签完成。2023年12月31日11号凭证发放2023年12月养老金375150元,部分人员领现金签字已经补签。2023年12月31日11号凭证付2023年10月献血人员补贴6150元,发放名单13人,会议记录写14人,会议记录已经修改。
2.针对“报销手续不完整,票据不齐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9月30日6号凭证付9月社区两委公积金4800元,未附公积金人员明细表。2022年11月25日8号凭证付2023年社区居民医保261000元,只附银行代扣回单,未附发票。2022年11月25日11号凭证付2022年重阳节慰问社区老人购买食用油46810元,未附购买合同。2024年2月29日15号凭证购买2024年迎新春篮球赛运动服4332元,未附参赛人员名单和文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0年9月30日6号凭证付9月社区两委公积金4800元,公积金人员明细表在最后一页。2022年11月25日8号凭证付2023年社区居民医保261000元,只附银行代扣回单,发票已无法补打,以后注意。2022年11月25日11号凭证付2022年重阳节慰问社区老人购买食用油46810元,未附购买合同。以后注意。2024年2月29日15号凭证购买2024年迎新春篮球赛运动服4332元,该比赛为社区主办赛事,无文件,名单已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反馈具体问题:吴某某《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备案表》党支部意见栏支委会研究拟确定对象人选时间在公示之后。吴某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备案时间晚于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吴某某《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备案表》党支部意见栏支委会研究拟确定对象人选时间和吴某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备案时间均已更改完成。
附件9
关于巡察新步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新步社区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10个问题。新步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0条,已完成整改问题10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一)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力”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露天垃圾焚烧问题屡禁不止,2024年第四季度因辖区露天垃圾焚烧问题多次被市里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安排三名联防人员轮班,加强巡逻频次,有发现焚烧垃圾的情况立即制止并反馈给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环保、垃圾分类等内容;前期组织环卫人员集中清理垃圾,后期开展常态化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大清理。未再出现因露天垃圾焚烧问题被市里通报的情况。
(二)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宣传活动阵地因征迁拆除后没有及时补全,政策宣传、文明创建等内容缺乏固定展示平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推送党的理论、政策宣传、文明创建等内容;已更新新步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以来,2名社区“两委”成员、1名原社区党支部委员、1名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正确履职等原因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5年开展了警示教育会议2次;组织两委及工作人员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反腐为了人民》;在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七一”前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党课。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报销手续不够完整、票据不齐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11月4号凭证购买道路沥青冷补料450元,明细单为复印件非原件。2022年6月4号凭证购买老人协会空调3950元,未进行三家比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安排专人核实明细单原件留存情况,将明细单原件与对应报销凭证、发票进行整理归档;进一步完善报销管理和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明确报销票据原件留存、采购比价等核心要求,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落实三家比价要求,比如在社区公庙建设工程中通过预算比价择定合作公司。
2.针对“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4月3号凭证付电话费757.16元,开支审批表居务监督委员会意见未填写,发票审核印章的开支内容未填写。2024年4月3号凭证付70岁以上老人征迁过渡期补贴104700元,开支申请表总金额书写不规范,“零”写“0”。2024年7月5号凭证付2024年6月份工资13505.92元,单位负责人未签字。2022年2月3号凭证发放养老金146650元,开支审批表申请事由未写。2022年2月4号凭证发放法院卫生员补贴3万元,合同书末尾未写日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安排专人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按规定填写开支审批表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按财务书写规范重新填写开支申请表总金额;工资支付凭证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补充完善养老金发放审批表申请事由;核查法院卫生员补贴发放合同书的签订时间,准确补充合同书末尾签订日期。
3.针对“验收单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3月3号凭证付浮桥新区综合配套项目浮桥一期征迁工作组购买办公用茶300元,茶叶清单和验收单为同一份且茶叶清单未盖销售方公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安排专人联系该笔办公用茶销售方,补充加盖销售方公章的茶叶清单;对该笔采购凭证、补充后的清单、规范后的验收单进行全面复核,确认采购流程合规、资料完整规范,将所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4.针对“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2年2月4号凭证、6月4号凭证支付新步社区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费用共计95000元,三方询价中施工方泉州市尚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另外两家供应商的控股公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专人全面核查该项目三方询价全过程及相关供应商股权关联关系,核实泉州市尚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另外两家询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对该项目工程费用支付凭证、施工合同、重新询价资料等进行全面复核,确认工程质量合格、费用核算准确、采购程序合规。
5.针对“工程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2月3号凭证付霞面巷24号水表迁移到费用1505元,未附验收单且未使用银行对公转账,工程结算期晚于发票日期。2022年6月4号凭证付社区停车场道闸建设工程款47500元,验收报告中验收人未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补充完善工程验收资料;组织相关验收人员,对照道闸建设工程验收标准及实际完成情况,对验收报告进行复核,补签验收人签字及验收意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反馈具体问题:主题党日活动以理论学习为主,形式较单一,组织党员参与“为民办实事”、社区建设等实践活动较少。如2022年6月至11月的主题党日均为理论宣讲、视频学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5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参观红色基地(南昌起义纪念馆)、党群联动文化活动(比如春节文艺汇演、党员群众共绘廉文艺汇演)、环境治理、爱心服务(比如困难慰问、老人免费体检)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二)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党费收缴台账与收据存根核对时发现2022年11月收款收据缺失,存在党费收缴凭证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建立了可追溯的“党费收缴台账”,详细记录每位党员的缴费日期、金额,经党委确认情况后进行公示栏公示,纸质台账归档保存。
附件10
关于巡察浮桥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浮桥社区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6个问题。浮桥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条,已完成整改问题6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关于“对业委会、物业指导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2年福隆星城小区引进新物业企业入驻以来,对于小区存在外墙脱落安全隐患问题,社区未能及时督促业委会和物业开展住宅小区隐患整改,直至2025年4月才整治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街道、社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并指导业委会、物业工作,组织业委会和物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推动业委会依法依规履职。二是强化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检查督导,社区走访了解居民意见,对居民反映涉及物业问题,如“2022年福隆星城小区...小区存在外墙脱落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督促业委会和物业在街道、社区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隐患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直播仍以活动展示为主,涉及重大会议、重点工作决策的直播少,群众监督渠道未充分打通,互动质量不高。社区2024年全年直播26场,均为活动直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5年7月中旬组织社区两委、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务公开文件精神1次,对做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进行再强调;社区坚持日常巡群工作,倾听群众的诉求,注重挖掘问题线索;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群内转发便民惠民、志愿服务信息,将居务公开事项链接及时推送到微信监督群中,并引导群众对公开事项进行阅读评论,加强互动,2025年至今社区公开信息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居务公开138条、直播20场。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报销手续不够完整、票据不齐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4月3号凭证支付办公费202元,其中一张150元的收款收据未标明商店地址及填制人。2020年4月4号凭证支付水费139.49元未附发票。2024年4月5号凭证购买办公用品1409.6元,验收单无送货人签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和经费报销制度,做到报销手续齐全;加强财务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加细心做好审核工作。
2.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4月5号凭证购买垃圾车斗1000元,3月27日才审批通过支付,3月26日已提前付款。2020年4月4号凭证支付综治联防队员经费3万元,会议记录参加人数是40人,实际签到表是27人。2020年6月4号凭证支付社区综合楼房屋检测费用5000元,合同无签订日期。2022年4月4号凭证支付人道救助款11000元,申请表分管领导意见未填写。2021年4月4号凭证购买电脑16209元,合同开头及末尾甲方名称未填写,双方代表未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经办人员学习街道财务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文件中关于报销的相关规定;认真核对相关凭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后提交财政所审核把关。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2月4号凭证付2019年第四季度社区两委业绩金12000元,会议记录中主持人与记录人均未填写。2021年4月4号凭证购买电脑16209元,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议记录参会人员未签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补充相关人员签名,同时对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已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工作,由记录人员及时整理会议记录,提交相关同志审核,相关同志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签名情况,发现错漏及时改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党支部委员吴某某长期缺席支委会,支委会仅2人参加。2023年第二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4年3月、10月未召开支委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组织两委成员参加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通过培训和学习,使两委成员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强化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加强记录工作人员党务知识及工作能力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对有缺失的及时补全。
附件11
关于巡察滨江社区反馈意见整改进展
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7月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滨江社区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7个问题。滨江社区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8条,已完成整改问题7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一)关于“居情掌握不充分”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对在社区中居住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底数摸排不够清楚。如,2024年社区掌握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户籍人口为112人,而派出所提供的数据为128人,存在数据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同派出所核实居民底数,并实时更新社区数据资料。
(二)关于“涉诈人员摸排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对辖区内境外人员摸排不全面,2025年上级通报滨江社区存在一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该人员是上级通报后才发现。截至巡察前,该名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工作还未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社区入户动员该人员家属配合劝导,目前该人员已转为白名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报销手续不够完整、票据不齐全”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9月1号凭证提现4500元,只附支票存根,未附银行回单。2020年9月12号凭证慰问卓某某父亲意外身故慰问金500元,现金慰问未签字,未附火化证。2021年12月2号凭证付人大代表选举加班餐费270元,未附人员名单。2024年1月5号凭证付社区工会预算缺口18935.47元,审批表社区分管领导和社区书记意见签错,未附工会缺口明细单和会议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1号凭证提现4500元的银行回单已补打并附上。二是慰问卓某某父亲意外身故慰问金已提供火化证。三是2024年1月5号凭证付社区工会预算缺口18935.47元,工会缺口明细单和会议记录已补交。四是2024年1月5号凭证付社区工会预算缺口18935.47元,审批表社区分管领导和社区书记意见已更正。
2.针对“经费报销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0年12月13号凭证付应急货物储物架1560元,合同甲方未签字。2022年7月5号凭证付疫情防控物资费用49338元,甲方未盖章、未签字。2023年9月10号凭证付社区办公室直饮水第三年服务费1440元,合同是复印件,未附原件,合同和验收单甲方未签字。2023年12月7号凭证付办公室电脑更换电源费用240元,开2张收据(分别为180元、60元),存在规避开发票行为。2024年1月7号凭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09620.81元,折旧表未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13号凭证付应急货物储物架1560元,合同甲方已签字。二是2022年7月5号凭证付疫情防控物资费用49338元,甲方已盖章并签字。三是2023年9月10号凭证付社区办公室直饮水第三年服务费1440元,合同原件附在签订的第一年。四是2023年12月7号凭证付办公室电脑更换电源费用240元,开2张收据,其中180元是材料费,60元是劳务费。五是2024年1月7号凭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09620.81元,折旧表已签字。
3.针对“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2024年8月现金总账余额2370.9元,违反现金管理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经查询,当月现金余额是56.45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反馈具体问题:社区党支部郭某某、林某某、张某某月工资分别为3807元、3600元、5000元,均未按规定以1%比例收缴党费,实际按0.5%收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郭某某、张某某为退休干部,党费按0.5%收缴。林某某补缴2021年6月-2022年11月,每月18元党费差额共324元。已对目前党支部所有党员的党费按规定进行重新核算并报街道党工委核查。
(二)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具体问题:付某某《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备案表》党支部意见栏支委会研究拟确定对象人选时间在公示之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社区党支部同街道党政办确认发展程序的准确要求,并对付某某的材料进行重新审核修正。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