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2024年鲤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4-05-24 17:18 浏览量:1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4〕10号)部署,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巩固招生改革成果,提高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今年《意见》。

  二、今年《意见》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今年《意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依法招生、坚持规范招生、坚持阳光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是持续推进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持续推进“公民同招”。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区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

  三是持续推进特殊群体入学保障。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是持续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继续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有关文件要求,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2024年我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数2130人,确保较2023年的民办校初中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

  五是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通过“四查三比对”“铁脚板摸排”等方式摸清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台账、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等“三本台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

  六是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大校额和大班额规划。加强招生宣传和完善应急预警,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要求各校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三、今年我区公民办初中的招生方式是怎样的?

  在泉州市教育局的指导和鲤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要求。

  1.老城区公办中学及江南新区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和福建师大泉州附中片区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江南新区明新中学和凌霄中学片区实行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招生办法,泉州七中(江南校区)继续面向明新中学和凌霄中学片区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50名小学毕业生。所有小学毕业生(含户籍关系在我区但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免试升入初中就学。

  2.我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采用评测、面谈、收取简历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其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继续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3.鲤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和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小学部今年开始有毕业生,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其小升初均纳入江南新区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和福建师大泉州附中服务片区,其中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可选择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也可以参加该片区公办初中的电脑派位招生。

  四、今年我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具体步骤是什么?

  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第一批: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泉州现代中学、泉州科技中学和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面向鲤城区招收具有鲤城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泉州市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泉州现代中学和泉州科技中学等三所民办初中学校,若在第一批结束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经批准的第二批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补招必须严格按市、区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实施。

  民办校派位结果将分批次通过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发布,学生自行根据账号密码登录查询。

  五、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有哪些?

  1.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

  2.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3.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六、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1.电脑派位根据随机函数的原理,在派位前,先给每位学生一个随机号码;

  2.电脑将填报同一志愿的随机号码,从小到大排列。并根据每所中学的招生计划,按排列后的次序进行派位:

  当第一志愿填报某所中学的学生数,大于该中学的招生计划数时,由电脑根据招生计划数随机派位;未被派位到的学生,将转入第二志愿继续派位。

  当第一志愿填报某所中学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该中学的招生计划数时,则这些学生全部被派位到该中学就读;而该中学招生计划数的不足部分,再由第二志愿继续派位。依此类推,直至把小学毕业生全部派位完毕为止。

  对于在填报志愿时,未填全本片区内所有公办初中学校志愿的学生,一旦该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未被派位到,则由电脑随机派位到本片区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初中学校就学。

  公办校录取结果由各公办初中学校公布,原毕业小学将公示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七、公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有哪些?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在泉台胞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由所在县(市、区)结合台胞本人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需跨县(市、区)就读的,由市教育局协调统筹安排。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4.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征地拆迁户子女入学,继续根据《关于金龙街道高山社区、古店社区鲤城户籍适龄儿童划入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初中部)服务片区就读的专题会议纪要》([2011]3号)和《泉州七中江南校区项目建设协调会会议纪要》([2015]18号)文件精神执行。

  八、随迁子女可以在鲤城区申请就学吗?

  1.非鲤城区户籍,在鲤城区实际居住务工并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称“两证”)人员,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的“两证”,须达到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经商)。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 ①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正式发票,签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租赁期内;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3.可于7月10日-20日期间向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报名。也可于7月10日-20日期间向明新中学或凌霄中学登记,学校审核汇总并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核验证件及材料的有效性,上报鲤城区教育局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提供虚假材料或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资格。

  九、主要变化。

  1.根据省厅、市局要求推进初一新生均衡编班,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统一编班软件供全市初中学校统一使用,全区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按照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现场均衡编班,所有初中学校应公开编班方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编班结果,确保编班工作规范运行。

  2.鲤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和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小学部今年开始有小学毕业生,均安排在江南A片区(七中江南校区和附中服务片区)升学,其中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其意愿对口直升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初中部。

  十、注意事项。

  1.参加鲤城区民办初中第一批招生的,应具有鲤城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非鲤城户籍或学籍的学生想申请就读鲤城区民办学校的,可参加泉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

  2.各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升学报名,也只能选择在一个地方参加初中招生报名及招生录取。

 

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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