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鲤城区口袋健身公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11-23 09:26 浏览量:1

  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鲤城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健身设施供给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但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等问题。根据省、市两级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2020年10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泉州市口袋健身公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泉政办〔2021〕3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调研,针对群众健身需求短板,利用现有“金角银边”及可复合利用的土地空间资源,并推动口袋健身公园建设项目列入泉州市委市政府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鲤城区研究制定了《口袋健身公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实施三年行动,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利用现有各类公园(含口袋公园)植入体育健身设施,或者利用空闲地、边角地、山线水线以及居住、工业小区附属空间、架空层等其他可复合利用的土地空间资源,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式建设便民利民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全区三年建设50个以上口袋健身公园点,扩大城乡体育惠民覆盖面,补齐全民健身工作短板,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2021年完成建设口袋健身公园10个以上,2022年完成建设20个以上,2023年完成建设20个以上。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项目实施步骤、完善运营管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考核督导六个部分,共9条措施,具体为:摸清可用资源、制定行动计划;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口袋健身公园建设三年行动纳入本级、本单位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力推进项目落地,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核实下拨的专项资金给予奖补;明确项目资产性质、产权归属和日常运营、管理、维护单位,做好资产登记造册,并将项目纳入当地体育场地设施名录库中;加强对项目使用的监管,确保体育设施和场地方便群众使用和管理的落实。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要健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专人进行管护,落实场地设施对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公示开放时间安排。

  四、主要亮点   

  《实施方案》突出实化工作举措,与市政府《实施方案》一致的内容不再重复说明。  

  “十四五”期间,在全区新建1个智慧体育公园和50个口袋公园、健身步道、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加快补齐群众需求短板,并推动口袋健身公园建设项目列入泉州市委市政府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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