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鲤城区进一步完善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03 20:08 浏览量:1

  问: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鲤城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等行为,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体系,我区研究制定了《鲤城区进一步完善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规定》。

  问:文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本文件的制定出台,是优化工程建设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设计、审批、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规范,促进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保证工程能满足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期进度的要求,建设结构平安、功能完善的高质量的业主满意的工程。

  问:本规定自何时起施行,有效期多久?

  答:自2024年10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2日止。

  问: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对部门职责、项目申报、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项目设计管理、项目工程审批、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项目变更管理、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理规定。

  问:项目申报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答:项目申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实行审批制,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采用备案、核准。

  问:项目工程审批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答:概算总投资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予调整。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如调整建设内容、超规模、超标准)等而导致超概算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调整概算申请。因重大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超过原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10%以下且超概金额在4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区政府同意后按程序报批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10%以上(含10%)或超概金额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原则上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审计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提出修改意见,上报区政府同意后按程序报批调整概算。

  问:工程预算编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建设单位委托编制项目工程预算时限为:小型项目,编制时限不超过20日;大中型项目,编制时限不超过40日;重大项目,编制时限不超过50日。建设单位应在预算编制完成后3日内报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算的时限为:小型项目,评审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大中型项目,评审时限不超过4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评审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

  问:工程变更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答: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应在事前进行报批,由建设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鲤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请表》,项目主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各参建单位现场勘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初审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变更初审意见,3个工作日内按变更金额所对应的本规定第八点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报批。

  问:竣工验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答: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区建设工程质量站出具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向区住建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区住建局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区住建局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审查并提出意见,及时送财政局结算评审。

  问:文件中有无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鲤城区政府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增项增资相关规定的通知》(泉鲤政文〔2018〕65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建设工程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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