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1000-2021-00043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1〕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9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鲤城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把推进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作为动力,把均衡配置资源作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和区域差距,真正实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推动鲤城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区。
二、总体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使我区实现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教师培养与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到2025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评估标准,成为泉州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监测培育对象;到2028年,以优质均衡发展差异系数低于省定标准,迎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国家督导评估。
三、重点任务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国家和省定办学标准,区域内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显著改善,义务教育公平度、适合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学校和社会对政府管理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均达90%以上。推行适度规模和标准班额办学,到2028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优质均衡发展差异系数低于省定标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义务教育内涵建设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均衡发展。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写入全区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并作为法定作业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罚。研究制定《鲤城区“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推动建立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教育议题、书记区长现场办公解决难题等议事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工作问题。
(二)全面优化学校布局。项目建设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每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定一批重点教育项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为民办实事范围,实行重点督办。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对具备扩容条件的学校,通过提升改造、扩建等方式,适度扩大用地规模。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解决中小学“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确保办学条件标准化。
(三)大力提升办学内涵。创新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学校+分校”或“一校多区”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面。推动老城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江南新区学校开展校际结对共建,帮扶学校从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交流、师资培训、课堂教学、教育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扶持结对学校,不断提高结对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强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音乐体育美术专用教室,以及校舍、运动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达到国家优质均衡标准。提升基础教育装备的均衡配置水平和应用效能。
(四)优先保障队伍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区每年空余编制优先向教育倾斜,缓解教师紧缺压力。按照《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方案》安排,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探索建立规范合理的教师交流制度,完善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措施,促进校长、教师在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通过小片区内教师校际交流、岗位竞聘交流、青年教师跟班交流、骨干教师协作交流、管理骨干挂职交流、指导服务支教交流等形式,优化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专业素质在交流中提高、新型教育教研共同体模式在交流中融合形成。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建立骨干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开展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十四五”第一批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为培育省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储备优秀的师资力量。
(五)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落实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的同城同等待遇,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随班就读学校相关教师的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资助体系。
(六)树立正确教育质量观。坚持把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建立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告制度和家庭、学校联动机制,引导家长与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并融入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创新德育途径与方法,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加强思政课教师培训,提高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开展社会实践及研学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劳动实践能力。
(八)深化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育并举”,普遍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更加注重因材施教,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围绕课程开发创新实施载体,切实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使每所学校的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重视健康教育,开齐上好体育课、艺术课及各类实验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90%和10%以上。
(九)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全面落实课程安排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推动实现“减负”工作常态化。严禁以各种形式组织或参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不得开展或与社会机构联合开展“奥数”等与升学挂钩的各类培训活动,学校课堂教学也不得增加“奥数”内容。
(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片区组团、委托管理等方式扶持薄弱学校。把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积极开展中小学数字化学习试点,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基础上,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动。
(十一)加快学校现代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对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加强每一所学校的软件、硬件建设。对生均教育教学资源不达标的学校,要采取调整施教区范围、缩减招生规模等措施使其尽快达标。实施薄弱学校提升工程,加大对城区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强化校舍场地、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教学资源、课程文化、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控制学校规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
五、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从2021年开始,到2028年实现达标,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2月):制定并启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成立组织机构、工作小组,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发展现状,对全区中小学办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寻找差距和不达标项目,分析原因,建立台账,确定创建规划和达标举措。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新区,优化学校布局规划建设;培养优质师资力量,师资均衡配置显著进展;推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创新,深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统筹规划,夯实基础。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3年1月-2025年12月):逐项对标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创新工作方法,对标整改,分步落实,逐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
1.基本完成“资源配置”中7项指标。在江南新区新建一所中学(六中分校)和常泰中心小学、田中达标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分校等小学。扩建调整福师大泉州附中、凌霄中学、明新华侨中学、通政中心小学、新步实验小学、鲤城区第五实验幼儿园等学校,推动泉中职校搬迁入职教园,逐步解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足问题。“十四五”期间,我区预计可新增小学学位7500个,中学学位4300个。
2.完成“政府保障程度”中15项指标,即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 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3.通过“名校+弱校、名校+新校”的方式,联合办学、捆绑发展,完成“教育质量”中9项指标,即落实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4.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5.不违反“一票否决”事项,即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设置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弄虚作假行为等。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6 年1月—2027年12月)。组织人员专项督导,对本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全覆盖督查,补缺补漏、攻坚克难。对标自查,查漏补缺,对不达标的项目全力整改,对临界状态的指标进一步加强,确保在省级评估时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四)达标验收阶段(2028年1月—2028年12月)。以材料汇编、专题片等形式呈现“一校一品”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区政府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编办,区教育、发改、人社、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区委编办,区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在项目安排、建设用地、经费拨付、编制配置等方面予以优先和重点支持。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营造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公安、文化、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
(三)强化经费保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四)严格考核监督。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事项、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考核监督。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信息库,定期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水平及校际差异系数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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