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5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泉鲤政卫规〔2025〕1号

  根据《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规[2022]3号)要求,我局对以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管理依据。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标题

1

泉鲤政卫〔2020〕52号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标题

1

泉鲤政卫规〔2024〕1号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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