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6-07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政财〔2023〕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我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现将《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通知》(泉财采〔2023〕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财政部门将对逾期行为综合采取定期通报、约谈、批评教育、综合评价扣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通知(泉财采〔2023〕166号)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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