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6-07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政财〔2024〕46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7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主管部门:
为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化投诉处理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投诉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泉财规〔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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