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6-07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泉鲤政财〔2024〕47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4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113号)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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