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6-07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泉鲤政财〔2024〕60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9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省财政厅结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不同特点,印发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4〕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4〕4号)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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