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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鲤政财〔2017〕1号
鲤城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鲤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22355799。
一、概述
2016年,为提高财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鲤城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强化了组织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务的日常工作,对各股(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基本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的“四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是各级行政单位的法定职责,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台帐管理,把任务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建立健全《鲤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将各股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按期公之于众,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的组织落实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构建以各职能股室为信息前台、信息公开办公室为枢纽各司其职、领导把关的信息公开网络,及时对政府网站部门网页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和发布工作,我局切实履行实名签批手续,确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
(三)突出重点公开
及时对出台的文件进行梳理,全年公开文件15份,通过网站对群众关心的财政事务信息进行逐月对外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一是财政性资金公开。及时公开财政政策、收入、支出、体制、管理等情况,及时公开经批准的区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及时公开全区各项“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及时公开本局政府信息有关情况,包括重大项目推进提供财政服务情况;“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情况;民生财政工程建设等情况。二是行政审批过程公开。在鲤城区网上行政执法大厅上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种类、标准、程序全部向社会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咨询方式、投诉渠道等,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由柔性约束向刚性约束转变,由不公开、半公开向全公开、更透明转变。三是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及时公开服务类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财政工作职能,我局在鲤城区政务公开网站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公开财政收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报投标、日常工作动态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截止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9条,2016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针对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问题开展会计证办证咨询在线访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其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否决公开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0件,行政申诉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不够规范。政务公开系统培训不够,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等业务不够熟悉,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部分政策解读的解读形式单一、较大部分表现为文字解读,图片和表格等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较少。三是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形式的建设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有待完善,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对此,2017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沟通反馈机制,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七、相关说明与附表
(一)其它说明: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17年1月3号
指标统计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 |
71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5 |
48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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