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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鲤政财〔2018〕3号
鲤城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7〕168号)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鲤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l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鲤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22355799。
一、概述
2017年,鲤城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公民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力度
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为切实提高财政局各股室工作的透明度及工作效率,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班子会、局务会、职工大会等时机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股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财政局始终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严格按照财政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2017年,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每个月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情况、税收执行情况及经济指标数据;每个季度定期公开国有企业运营情况;按上级要求及时公开预算草案报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按要求公开相关数据,鲤城区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946.42万元,政府采购总金额4445.77万元,节约金额500.65万元,节约率10.12%;依法依规公开PPP项目有关事项;同时还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及债务举债情况进行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财政局制定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务公开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利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会认真组织财政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建设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机关有了充分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历年累积公开政府信息7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六类:法规文件、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解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网站公开、局机关现场受理申请及公众宣传媒介报道等。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按照《鲤城区政府政策解读工作规则》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做好科学解读。今年来,共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积极配合政府门户网站做好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民意征集等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部门信箱、咨询建议窗口信息,第一时间受理网民的来信来函,及时做好答复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其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否决公开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0件,行政申诉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财政局按照上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改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相关说明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18年1月4号
指标统计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4 |
73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4 |
49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三)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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