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3-20 10:10 浏览量:1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泉鲤政财〔2017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总编制数52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20人。包括10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全额拨款

20

15

浮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9

5

浮桥街道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9

7

浮桥街道城区建设管理站

全额拨款

6

4

浮桥街道计生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适应和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工作思路为“以党建总揽全局,以文化激发活力,坚持规范化运作,坚持项目化推进,坚持特色化提升,全力打造和谐浮桥。”

1、以规范化运作筑牢基础。一是以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根据班子调整及时明确党政领导责任分工,制定AB角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增设重点办、资产管理办等部门,整合人力资源,实行机关人员交流轮岗,以制度为准绳、用制度来约束。二是以基层建设为发力点。每季度开展社区工作检查,并将考评结果与“两委”工资、绩效挂钩,督促社区及时落实责任。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带领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是以廉政教育为转变点。召开街道科级干部述责述廉评议会、集体约谈。推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督促社区主干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

2、明晰形势推动经济发展。对规上企业确定挂钩领导和企业办工作人员,定期走访企业,开展问需企业活动。立足区位优势,盘活闲置厂房和南益、卓辉地下商场商铺、总部经济区等资源,引入第三产业,繁荣浮桥辖区的商贸服务业。

3、突围攻坚助推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攻坚目标和工作任务,确定分管领导,加大资源倾斜,逐个项目制定方案,倒排进度,挂图作战。

4、立足民生优化社会管理。浮桥街道注重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辖区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条件。一是抓好城管城建工作,加大“两违”拆除力度。对辖区企业进行环保检查。二是紧盯综治安全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未出现赴省级或进京上访情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月组织大排查、大整治,形成工作闭环。三是提升公共事业工作。开展篮球联赛、象棋比赛的等文体活动。及时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在重要节日向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做好卫生与计生工作,选送家庭参评“全国流动人口示范家庭”。

四、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为878.94万元,比2016年节约76.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直接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78.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8.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8.94万元,比2016年节约76.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243.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4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78.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公务用车维护运行、会议费、培训费、软件升级维护费、融资业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迎接各项专项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4.62%,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及公车改革。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78.59万元,比2016年增加155.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的投入。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直接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直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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