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鲤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服务制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1-08-01 16:55 浏览量:1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鲤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服务制实施方案(试行)》(泉鲤政办〔202140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鲤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925号)的文件精神,参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代办服务制的通知》(闽建审改〔20203号),由区工改办牵头制定了《鲤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服务制实施方案(试行)》。

  二、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20218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85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流程、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主要为项目单位提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服务。

  (二)实施范围。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

  (三)工作原则。一是建立“1+N”机制,即组建一个项目“一个管家+各审批部门协办员”的工作团队,运行“一个牵头部门+多个联办部门”会商会审、并联审批的工作机制;二是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为原则,为项目单位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全过程、个性化、精准化的“管家式”服务;三是自愿委托,无偿代办。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自愿申请委托全程或部分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四)工作流程。主要由咨询引导、申报准备、审批办理、建立台账、问题协调、项目建档等流程组成。

  (五)职责分工。区工改办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家”服务工作的牵头单位,审批部门指定相应的审批窗口负责人为第一联络人,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全程协办和统筹协调,项目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申报材料,负责联系、督促技术服务机构按审查要求及时修改或补充项目申报材料,办理各种缴费手续及其他项目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六)保障措施。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明确保障分工,强化监督考核。

  (七)“项目管家”服务工作细则

  《实施方案》配套《工作细则》,主要包括工作要求和报建流程两部分。工作要求在窗口设置、业务培训、工作职责等方面对“项目管家”服务进行了规范;报建流程明确申请“项目管家”服务、获取项目赋码、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服务窗口、办理事项、承诺时限、审批部门、咨询电话和服务内容。

  四、措施亮点

  一是依托原有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综合受理窗口,设立“项目管家”专窗提供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的帮代办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让项目报建变得更省心省力。二是“项目管家”依托前期办,对项目前期报批有主动设计能力,能够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合理规划审批办理路径,提前发现并解决项目审批可能遇到的堵点问题,有助于提升后续审批效率。三是将“项目管家”服务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可以有效推动工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