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文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管理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本文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由鲤城区应急管理局梳理拟宣布保留(继续有效)及拟宣布失效(废止)的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经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最终形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四、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泉州市鲤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附件: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五、本文的实施时间是什么?
《泉州市鲤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2025年1月3日起施行。
六、关键词诠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联系人:李江南,联系电话:0595-22355036。
- 泉州市鲤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