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股室、中心: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要求,现将2023年12月31日以前鲤城区财政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6件(详见附件)
未列入本通知目录的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鲤城区财政局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