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25 09:56 浏览量:1

各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区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现将《全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5日

  全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根据国家、省、市、区冬春火灾防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全区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全国、全省和全市、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统筹推进全区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坚决遏制较大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攻坚推进重大隐患专项行动

  1.总结提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校要总结提炼全区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查缺补漏,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刻吸取“11·16”山西吕梁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梳理排查办公楼、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针对性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规范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内容。

  2.持续推进学校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校要针对“气、瓶、阀、软管、燃气具、管网、环境”等方面问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实验室、锅炉房、公寓、出租校产等部位使用燃气(液化气)设备设施进行拉网式、多层次、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全面、彻底整改。要扎实推进燃气宣传进校园,开展一次学校燃气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增强自查自纠自改能力,切实提升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要积极运用“燃气整治APP系统”,规范录入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要强化燃气安全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具备管道燃气接入条件的学校“瓶改管”,条件不具备的“瓶改电”,最大限度减少瓶装燃气的使用。

  (二)落实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隐患“回头看”。各校要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前期开展的专家“体检式”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抽查回访,核验隐患清单销号情况,督促整改闭环。学生宿舍要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全面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演练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2.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各校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要求,对校内电动自行车棚选址建造、安全距离、车辆分组管理、电气安全、消防设施、监测预警、日常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排查,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人,扎实推进,确保隐患见底、风险清零、问题销号。

  3.开展校外租住学生消防安全管理。各校特别是高校和中学(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源头管控,严格学生校外租房审批和管理,建立健全在外租住学生情况台账,切实摸清在外租住学生人数、相关陪住人员及房主、房屋等详细情况。未成年人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校外单独租房(未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共同居<租>住)的,要签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教师要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在外租房居住情况,对租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租房的学生予以劝离。要加大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开展检查,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4.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深化巩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成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随机跟踪督查,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巩固行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发现、查处新问题。对培训机构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要进一步压实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组织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切实提升本质安全。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校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火灾防控力度,紧盯燃放烟花爆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铺设等环节,组织专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落实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在关键时间节点要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组织大型活动时,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针对性管控,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校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持续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活动、周会等时机,以及橱窗、板报、警示教育等载体,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初起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要结合“全责任链条”“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全面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通过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检查,提升学校消防监管水平。要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等技防设施。

  (五)做好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准备

  各校要进一步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有效启动,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落实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确保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27日前)。各校要认真传达学习《冬春火灾风险提示函》(见附件2),专题研判一次本校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抓住影响消防安全的1-2个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12月22日前,各校要分别召开会议、部署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校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防控任务,逐项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要加大冬防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校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区教育局将适时对各校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并通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充分认清学校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鼓励各校通过专家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真正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校要专题研判一次学校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专题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各校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根据教育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风险特点,进行新一轮安排部署,确保把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到一线、落实到人,坚守好教育战线安全底线。

  (三)严格督导问效。区教育局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学校综治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采取“四不两直”、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及时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措施、动员部署情况方案,请于12月27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校安股邮箱。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底,每月20日前报送鲤城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在线统计表;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22385175,区教育局校安股邮箱lcjyzf2@126.com。

  附件:1.泉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2.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冬春火灾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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