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公布《鲤城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4-12-30 09:53 浏览量:1

区直有关单位,市直驻鲤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无证明城市”建设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区司法局会同区直有关单位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2021年度公布的《鲤城区区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第一批)》(泉鲤司〔2021〕10号)、《鲤城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第二批)》(泉鲤司〔2021〕43号)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新梳理的《泉州市鲤城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重新梳理新增5项,删除2项,保留39项,形成《鲤城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2024年版)》,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鲤城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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